是优秀、合格、不合格。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对德、能、勤、绩表现较差,在年度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可先予以告诫,期限为三至六个月。告诫期满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等次;仍表现不好的,定为不合格等次。
拓展资料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职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2022-03-15 广告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聘期考核分合格,不合格。
1、考核标准应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下,事业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2、并由主管部门审核。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不同类别、不同等级岗位的工作人员应有不同的标准。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要结合绩效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以平时考核为基础,突出考核工作实绩、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