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里写着“期满后,如条款未发生变更,经双方同意,合同自动延续,每三年为一个周期”三年后还用再签吗
期满后,如一方继续履行,另一方也继续接受,那么合同仍然有效,并且应视为重新签订了三年。 可以不再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五条 附条件的合同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不明时的履行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期满后,如一方继续履行,另一方也继续接受,那么合同仍然有效,并且应视为重新签订了三年。 因为,双方的行为,视同“双方同意”了。
不知可否明白,呵呵。
2011-06-23
但是为了防范风险,建议你将合同带给律师,让律师帮你分析是否存在风险,是否需要修改。比如由于市场情况,物品的价款是否需要调动。调动的比例有多大,违约条款等。
建议不要惰于将权利闲置。
纵横法律网 陈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