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空前完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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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持续推进我国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建设,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五年间又相继出台了6项新的资助政策,完善了11项原有资助政策。
在高等教育阶段,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完善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出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将国家助学贷款标准从6000元提高到本专科生8000元、研究生1.2万元,并相应提高基层就业和应征入伍服兵役贷款代偿标准;延长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期限、放宽财政贴息范围;出台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国家资助政策;将预科生和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研究生全面纳入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覆盖范围;将中央高校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由每年1.2万元提高到1.5万元,地方高校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由每年不低于1万元提高到每年不低于1.3万元。
经过五年来的努力,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完善程度前所未有,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特别是在高等教育阶段,实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入学时和入学后“三不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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