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西周礼乐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其作用。
西周春秋时代所讲究的“礼”,是贵族根据原始社会末期父系氏族制阶段的风俗习惯加以发展和改造,用作统治人民和巩固贵族内部关系的一种手段。目的在于维护其宗法制度和君权、族权、夫权、神权,具有维护贵族的世袭制、等级制和加强统治的作用。
“礼之三本”,天地代表神权,先祖代表族权,君师代表君权。后来统治者以天、地、君、亲、师作为礼拜的主要对象,就是根据这个理论。
扩展资料:
一、起源
礼作为阶级分化的象征,自部落时期的贫富差距就已有所形成,这里按下不表。单谈一下乐。早在部落时期,中国的古代人民就发明了诸如骨笛等乐器,还创造了音律,为音乐的出现作出了巨大贡献。山海经中就有夏后启得天乐改九招的神话记载。
到了商朝,乐作为祭祀时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出现在了历史的舞台,贵族之间也开始盛行音乐。到了周王朝,周公为了巩固统治,集前朝之大成。
从礼巩固阶级分化,控制人们的思想和舆论,从根本上奠定了中国的阶级区分。乐则被升华成了一种待遇,对于不同阶级有着不同的待遇,也是为了更好的宣传和巩固阶级统治。礼乐制也是在这个时候才正式定型。
二、建立
周朝通过礼乐制度来规范贵族的身份地位,要求贵族在衣、食、住、行等方面都要符合自己的身份,贵贱长幼之间要有明显的差别。就连如何称呼“死”,不同等级的贵族也不一样:
天子——驾崩
诸侯——薨
卿大夫——卒
士——不禄
平民、奴隶——去世
相传周朝的礼乐制度是周公制定的。周公制礼作乐,对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文化影响深远。五六百年以后,孔子提到周公制礼作乐的事,还赞赏不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礼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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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5 广告
礼乐制度是周代建国初期由周公制定的,其目的之一是为巩固等级制社会,其次也是吸取商代灭亡的教训,反对“淫乐”,采取“节乐”措施.礼乐制的实施巩固了奴隶主阶级的社会地位,促进了音乐的发展.但它又使乐成了礼的附庸,使音乐成为以礼为中心的模式音乐,并逐渐趋于僵化.统治阶级为了推行“统治”制定了一整套十分烦琐的礼仪和与之相配合的音乐.
不同场合,不同身份的人,不但礼仪有别,所用的音乐也不一样.如祀天神,“乃奏黄钟,歌大吕,舞《云门》”;祭地示,“乃奏太簇,歌应钟,舞《咸池》”.(《周礼.春宫》)两君相见,例用大雅《文王》;诸侯设宴招待他国使臣则用小雅《鹿鸣》、《四杜》、《皇皇者华》、(《左传.襄公四年》).又如天子祭祖用《雍颂》,士大夫则不能用.
关于乐队和歌舞队的编制,也有严格规定.乐队的规定是:“王宫县”,即排列成东西南北四面;“诸侯轩县”,排列三面;“大夫判县”,排列两面;“士特县”,只排列一面.歌舞队的规定是:天子用六十四人,列成八行,称为“八佾”;诸侯用三十六人,列成六行,称为“六佾”;卿大夫用十六人,列成四行,称为“四佾”;士用四人,列成二行,称为“二佾”;(《周礼.春宫》及注);等等.
总之,所有这些关于礼乐的规定,都是为了加强人们的等级观念,最后达到巩固其统治的政治目的.要顺利地推行礼乐制度,必须加强有关礼乐方面的教育,这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周王朝设置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礼乐机构——春宫.
春宫中有大司乐、乐师、大师等乐官,乐工1400多人,分别负责音乐教育、传授乐艺、表演和其他音乐事务.他们大多数是受过严格专业训练的音乐家,有明细分工,各司其职.《周礼.春宫》中明确记载了最高乐宫大司乐的职务要求:“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而合国之子弟晋”.教学科目主要有乐德、乐语、乐舞(大舞)和小舞四种.由于结合礼教,内容都含有伦理道德观念.在春宫中还有小师、磬师、钟师、笙师、鎛师等传授器乐技艺.周代如此重视音乐教育,无疑会对音乐文化的发展产生促进作用,而各种相关的措施也推动和保证了音乐的发展,从而使周代宫廷音乐达到了较高的水平.
但另一方面,由于过分强调其配合礼教的作用,也给于音乐以很大的束缚,而不能很好发挥其艺术特征,以至到春秋后期,随着新思潮的兴起和民间乐的发展这种典礼音乐便日益衰颓不振了.
西周贵族讲究的礼是比较多的,有籍礼、冠礼、大搜礼、乡饮酒礼、乡射礼、朝礼、聘礼、祭礼、婚礼、丧礼等等.籍礼是用来监督平民在“籍田”上从事无偿的集体劳动,以维护称为“籍”的办法的.冠礼是授予成年贵族种种特权,以维护贵族的利益和巩固贵族成员之间的关系.大搜礼具有军事检阅和军事演习性质,起着整编军队、检阅兵力和加强统治的作用.乡饮酒礼在于维护一乡之内贵族的宗法制度和统治秩序.乡射礼具有以乡为单位的军事训练和军事学习的性质.朝礼在于尊重国君的权力和地位.聘礼在于维护贵族内部的等级和秩序.祭祀天地和祖先在于维护神权和尊重族权.婚礼和丧礼在于维护宗法制度和族权.
作用:
目的在于维护其宗法制度和君权、族权、夫权、神权,具有维护贵族的世袭制、等级制和加强统治的作用.当时许多经济和政治上的典章制度,常常贯串在各种礼的举行中,依靠各种礼的举行来加以确立和维护.
西周春秋时代所讲究的“礼”,是贵族根据原始社会末期父系氏族制阶段的风俗习惯加以发展和改造,用作统治人民和巩固贵族内部关系的一种手段。目的在于维护其宗法制度和君权、族权、夫权、神权,具有维护贵族的世袭制、等级制和加强统治的作用。当时许多经济和政治上的典章制度,常常贯串在各种礼的举行中,依靠各种礼的举行来加以确立和维护。
到春秋后期,就出现了“礼崩乐坏”的局面。这些卿大夫在夺取国君权力的同时,不但僭用诸侯之礼,甚至僭用天子之礼。按礼,天子的舞用“八俏”(“佾”是“列”的意思,每列八人,八佾六十四人),这时季孙氏也用“八佾舞于庭”,孔丘斥责说:“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按礼,天子祭祖唱《雍》诗来撤除祭品,这时鲁的三家都“以《雍》撤”,孔丘认为这种事不该出于“三家之堂”。按礼,只有天子可以“旅”(祭祀)于泰山,这时季孙氏“旅于泰山”,孔丘又指责他不懂礼(《论语·八佾篇》)。卿大夫这样“僭礼”,实质上就是夺取政治权力的一种表现。
礼乐制度主要用来维护宗法制度和君权、族权、夫权、神权。《荀子·礼论篇》说:“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族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所说“礼之三本”,天地代表神权,先祖代表族权,君师代表君权。后来统治者以天、地、君、亲、师作为礼拜的主要对象,就是根据这个理论。
西周春秋时代贵族讲究的礼是比较多的,有籍礼、冠礼、大搜礼、乡饮酒礼、乡射礼、朝礼、聘礼、祭礼、婚礼、丧礼等等。籍礼是用来监督平民在“籍田”上从事无偿的集体劳动,以维护称为“籍”的办法的。冠礼是授予成年贵族种种特权,以维护贵族的利益和巩固贵族成员之间的关系。大搜礼具有军事检阅和军事演习性质,起着整编军队、检阅兵力和加强统治的作用。乡饮酒礼在于维护一乡之内贵族的宗法制度和统治秩序。乡射礼具有以乡为单位的军事训练和军事学习的性质。朝礼在于尊重国君的权力和地位。聘礼在于维护贵族内部的等级和秩序。祭祀天地和祖先在于维护神权和尊重族权。婚礼和丧礼在于维护宗法制度和族权。
到了战国时代,由于农田制度的变革,“籍”的方法废除不用,这时籍礼只是统治者用来表示关心农业生产的礼仪。由于军队成分和战斗方式的改变,原来的大搜礼就失去作用。由于地方组织的改变,乡饮酒礼和乡射礼的性质也不同了。这时由于中央集权政体的建立,执政者统治的需要,重视的是即位礼、朝礼、祭礼和丧礼。《荀子》的《礼论篇》着重讲究祭礼和丧礼,对丧礼讲得特别详细,就是为当时的礼乐制度制造理论根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