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当初以什么罪名将岳飞杀害

 我来答
一直在飞的猫
2017-11-26 · TA获得超过472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115
采纳率:65%
帮助的人:34.4万
展开全部
都说是莫须有罪名,不过应该有很大部分是政治因素。
当时南宋和金国(女真满族)议和,很有可能岳飞是其中必须讨论的一项,应该就是所谓的政治牺牲品吧。
下面是百科内容(部分):
1141年(绍兴十一年),金国在无力攻灭南宋的情况下,准备重新与宋议和。宋廷乘机开始打压手握重兵的将领,尤其是坚决主张抗金的岳飞、韩世忠二人。完颜兀术在给秦桧的书信中说“必杀岳飞,而后和可成”。
其中理由有“为收岳飞处文字谋反”,“指斥乘舆”、“坐观胜负”等数条罪名。
大理寺丞李若朴、何彦猷以飞为无罪,与万俟卨竭力争议,均遭罢官处分。布衣刘允升上书为飞申冤,被下大理寺处死。已赋闲的韩世忠因岳飞入狱之事质问秦桧,桧回答:“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忿然道:“相公,‘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岳飞的死讯传出,百姓们都为之哭泣;消息传到金国,金国大臣们为此酌酒庆贺,并说:“和议自此坚矣!”
百度网友c34966e
2017-11-25 · TA获得超过244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164
采纳率:42%
帮助的人:61万
展开全部
莫须有罪名?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