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政使相当于现在什么官?
布政使相当于现在的省长一职。
布政使这个官职是古代一个省的最高行政长官,作为巡抚的下属,专门负责省内的行政事务,最开始在明朝分为左右两位承宣布政使,相当于如今多位副省长的结合,在明朝的三司中品阶低于都指挥使,但高于提刑按察使司。到了清朝改制之后,虽然头上多了总督和巡抚两个职位,但成为了省级行政机构唯一的行政长官,也就是说,相当于如今的省长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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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政使主要主管一省之行政和财赋之出纳,可通过特旨除授、廷臣推荐、吏部开列具题等方式选任。按清制,可升为太常侍卿、光禄寺卿、太仆寺卿、各省巡抚等官职。
朱元璋在《承宣布政使诰》中对布政使作了最直接、最详细的阐释,对布政使的地位作了定位。朱元璋把布政使看作是“国家磐石”而委以地方重任,因而布政使被视为“古之牧伯”,是朱元璋在地方的代理人,故布政使亦称藩司或方伯。
明朝布政使相当于现在的省长,清朝布政使相当于常务副省长。布政使,俗称藩台、藩司等,清制为从二品。明代洪武初,明洪武九年(1376年)开始撤销行中书省,陆续设布政使司,每司设左、右布政使;清代正式定为督、抚属官,康熙以后,每省设布政使一员,但江苏则设二员。
布政使主要主管一省之行政和财赋之出纳,可通过特旨除授、廷臣推荐、吏部开列具题等方式选任。按清制,可升为太常侍卿、光禄寺卿、太仆寺卿、各省巡抚等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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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政使品级:
明太祖洪武九年(1376年)改司之初,定置1员,正二品。洪武十三年(1380年),降为正三品。洪武十四年(1381年),改设2员,称左右布政使,皆正三品。
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升为从二品。明惠帝建文中,又仅置1员,仍称布政使,正二品。明成祖即位(1402年)恢复建文未改前之旧制。
清沿明制而设。清制,设布政使二十人,从二品。计:直隶、山东、山西、河南、江宁、苏州、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北、湖南、陕西、甘肃、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新疆各一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布政使
布政使是在明朝时期设立的,负责宣化承流,帅府、州、县官,廉其录职能否,上下其考,报督、抚上达吏部。 到了清朝,布政使成为省级行政机构唯一的行政长官,负责管理一个省的行政事务。在现在的中国,省长是省级行政机构的一把手,负责管理一个省的行政事务。因此,可以说布政使相当于现在的省长一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