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事故车辆被扣,对方不签字,怎样取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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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19
因交通事故车辆被扣,对方不签字,怎样取车
交通事故车辆被扣对方不签字是不影响取车的,在取得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的五日内,是可以领取扣留车辆的。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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