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快车谋杀案谁是结局中的凶手?
《东方快车谋杀案》结局中的凶手有十二个人,这十二个人分别是:
(1)雷切特的秘书麦奎因(McQueen)
(2)雷切特的英国男仆贝多斯(Beddoes)
(3)大惊小怪的哈巴德太太(Mrs. Hubbard)
(4)阿巴思诺特上校(Col. Arbuthnot)
(5)家庭教师玛丽·德贝汉(Mary Debenham)
(6)德拉戈米罗夫公爵夫人(Princess Dragomiroff)
(7)公爵夫人的女仆希尔德加德(Hildegarde)
(8)安德烈伯爵(Count Andrenyi)
(9)安德烈伯爵夫人(Countess Andrenyi)
(10)美国侦探哈特曼(Hardman)
(11)意大利司机福斯卡雷里(Foscarelli)
(12)乘物员皮埃尔(Pierre)
每个人都跟被害者有一定的关系,每一个人都不一样,有几个是当年的当事人,有几个是阿姆斯特朗家的亲朋,甚至还有其他受害者的亲戚,如瑞典女人是当年的保姆,玛丽小姐是当年的阿姆斯特朗太太的秘书。
安德烈伯爵和伯爵夫人是阿姆斯特朗太太的妹夫和妹妹,意大利司机是当年的司机,上校是阿姆斯特朗上校的战友和老朋友,公爵夫人是阿姆斯特朗太太的教母。
而雷切特的年轻秘书是当年受过阿姆斯特朗太太恩惠的小男孩,公爵夫人的女仆是当年的厨娘,美国侦探是那个跳楼自杀的女仆的恋人,列车员米歇尔是那个自杀女仆的父亲,那个哈德贝太太是阿姆斯特朗太太的母亲。
《东方快车谋杀案》中,侦探波洛最终破了案,十二人也承认了自己杀人的事实。但波洛没有将他们作为凶犯绳之以法。而是,以“外面的人夜里爬上火车作案”了结此事。
扩展资料:
根据英国推理小说作家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作品《东方快车谋杀案》(Murder on the Orient Express)改编的电影,整体讲述的是在东方快车上发生的一起离奇杀人案件,大侦探通过对每个人的调查与讯问,从蛛丝马迹中最终找到事情的真相。
与阿加莎·克里斯蒂的许多其他小说一样,《东方快车谋杀案》也建立在一个真实事件的基础上,那就是20世纪30年代著名的林德伯格绑架案。
著名美国飞行员林德伯格是第一个飞越大西洋的人。1932年3月1日晚,绑匪从他位于新泽西的豪宅中绑走了他20个月大的儿子,并索赎金五万美元。尽管付出了赎金,11天后小查尔斯·林德伯格的尸体还是在离家不远的灌木丛中被发现。
保姆贝蒂·格罗与其男友受到调查,但后来被证明是清白的。
女佣薇奥莱特·夏普因证词含糊也被怀疑,她选择了自杀而不是说出实情,实情是:她与几个男人有染而且案发当晚在一家地下酒吧鬼混。
两年后,警方终于发现了一名犯罪嫌疑人,纽约木匠豪普曼。豪普曼是一名非法移民,犯有前科,并且还有若干不利证据指向他,尤其是在他家车库发现了部分被记下号码的赎金。
在法庭上,证据被一一出示,七个笔迹专家认为豪普曼的笔迹与勒索赎金纸条上的笔迹相符;绑匪用来爬上婴儿室窗口的梯子上的木料有的来自豪普曼家附近一棵松树,有的来自他家的地板;另外还有人看到他在绑架案发生的当天出现在林德伯格家附近。
据交付赎金的中间人指认,豪普曼就是收赎金的那个有德国口音的人,当然,最有力的证据是那些赎金本身,事实上,豪普曼就是因为使用这些钱才被发现的,而且尽管他没有固定的工作,在大萧条时期却过着与其收入不符的优越生活。
豪普曼否认对他的指控,辩称这些钱是一个皮货商留在他家的,那人已经死在德国;他的妻子证明案发当晚他在家里没有外出;他的辩护律师则指责警方伪造证据。有些人认为孩子是在从窗口掉下来意外身亡的,但法官告诉陪审团,即使如此也不能改变恶性谋杀的性质。
经过11小时的讨论,陪审团得出了一致的结论:罪名成立。豪普曼始终拒绝认罪,上诉被驳回后,1936年4月他被送上了电椅。
豪普曼被处死后,有关此事的议论依然未平息。有些人认为他是无辜的,因为他拒绝了坦白以换取终身监禁的提议;有些人认为那个皮货商才是真凶;还有人甚至认为是林德伯格自己或者他妻子的姐姐杀死了孩子;而豪普曼的妻子安娜则至死都在呼吁还她丈夫清白。
显然,这件轰动一时的绑架案给了阿加莎·克里斯蒂创作的灵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