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就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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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就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第十至十五条规定,劳动就业有五项原则:1、平等就业原则,指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权利和就业机会。2、相互选择原则,指劳动者自由选择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自主择优选择劳动者。3、竞争就业原则,指劳动者通过用人单位考试考核竞争取胜而获得就业岗位。4、照顾特殊群体人员就业原则,指指谋求职业有困难或处境不利的人员,包括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人员。5、禁止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原则,指用人单位禁止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大家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