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属于会计的什么?
2022-12-13 · 百度认证:北京惠企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属于会计核算确认的不同方法。
1、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它是以本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
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
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实行这种制度,有利于正确反映各期的费用水平和盈亏状况。
2、收付实现制亦称“收付实现基础”或“现收现付制”。是“权责发生制”的对称。在会计核算中,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
凡在本期内实际收到或付出的一切款项,无论其发生时间早晚或是否应该由本期承担,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
如:本期支付而由后期受益费用,一律由本期核销进入本期成本,不再分摊。采用这种方法,优点是期末无需对本期的收益和费用进行调整。
核算手续比较简单但不能正确地反映各期的成本和盈亏情况。我国预算会计都采用收付实现制,因为它能真实地反映当年的预算收支实际执行结果,既能避免预算上的虚假平衡,又便于资金调度和统筹使用。
扩展资料: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权责发生制在保证会计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方面所起到重大作用是不容否认的,但不能把权责发生制作为一项任何情况下都应坚持的“原则”,在我国国情下,权责发生制有时也显得力不从心。
会计的主要目标是向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真实的信息,而采用权责发生制并不能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达到会计主要目标的要求。
我国的会计制度为弥补权责发生制的缺陷,对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给出了四个条件:
一、企业已经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经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三、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四、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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