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次责,没通过对方保险公司定损把车修好了,对方拒赔,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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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的发生两车相撞 交通事故以后 ,主要责任一方和次要责任一方, 同时都要报各自的保险公司 ,然后两家保险公司业务员让双方车辆一起开到指定的修理厂 ,或者保险公司业务员同意去的修理厂 ,两台车一起定损 或者各自定损 ,保险公司业务员同意并且签字 修理厂方可修车,然后两家保险公司按照各自承担的金额比例,将钱打给修理厂 。如果其中一方没有经保险公司业务员同意并且签字,直接自己找修理厂修车 了,保险公司业务员 没有签字 ,或者对修车的费用真实性怀疑 ,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 ,不会将钱打给修理厂,修理厂不会白修车 ,所以这笔钱就只能自己承担了 。
所以不是合理不合理的问题 ,车主自己不明白保险公司所走的程序 ,造成的这个问题 。现在保险公司不承认 并且拒绝理赔 ,走到这一步只能起诉保险公司了 ,然后法院判决让保险公司拿多少,也算是有一个证据 ,保险公司才能走理赔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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