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庆和毛阿敏进监狱是得罪谁了
不是因为得罪了人,是因为偷税漏税。
1、毛阿敏因税被罚:
毛阿敏在1989年因偷税被税务机关进行行政处罚后再次偷税;毛阿敏此次偷税数额巨大,涉及地区广,影响很坏,毛阿敏在税务机关对其进行税务调查期间离境,企图逃避法律责任。
1998年9月底,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宣布:毛阿敏自1994年1月至1996年3月期间,在中国内地13个省演出的109场中,共获取收入471.11万元。在已完成调查工作并确认有违法行为的65场演出中,少缴税款106.08万元。
2、刘晓庆因偷税入狱422天:
2002年7月24日,刘晓庆因涉嫌偷税漏税,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被依法逮捕。
经税务机关调查认定,刘晓庆及其所办的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刘晓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自1996年以来,采取不列、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虚假申报,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等手段,偷逃税1458.3万元。加上滞纳金573.4万元,欠税2000万。
晓庆公司的账号被查封,银行196万元的存款全部被缴。刘晓庆在狱中一年多。于2003年8月16日被取保候审。
扩展资料:
广义上逃税包括纳税人因疏忽或过失没有履行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的行为。逃税不是专门的法律术语,但依据中国税法及有关规定,可概括出以下几点:
(1)逃税为法律明文规定禁止的行为,它是一种违法行为。
(2)依法纳税是每个纳税人应尽的义务。
(3)扣缴义务人须依法代扣、代收、代缴税款。
(4)对逃税者采取一定行政措施。广义地逃税,应包括偷税和抗税。后者是列入刑事犯罪范畴的,是逃税发展的极端成果。偷是秘密的,抗是公开的,表现形式不同,性质无大区别。
参考资料:央视新闻--刘晓庆取保候审
参考资料:人民网--毛阿敏披露"偷税自杀"真相
2002年7月25日,新华社向全国新闻媒体发了通稿,主要内容是:刘晓庆因其公司涉嫌偷税,已于7月24日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被依法逮捕。同日,中央电视台《现在播报》也向全国、全世界播报了这一新闻。
一石激起千层浪,刘晓庆被正式逮捕入狱无疑是2002年的一大新闻。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都是中国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直接代表了中央的声音。刘晓庆因涉嫌偷税被捕的消息被这两家“巨无霸”新闻媒体公布,一方面结束了数月来社会上关于刘晓庆税案的各种猜测和传闻,另一方面无异于给一度沉寂的新闻媒体注射了一针兴奋剂,引起全国媒体的轩然大波。
一夜之间,媒体上刚刚有所平抑的“关于刘晓庆”和“刘晓庆税案”的话题顿时又火爆起来。7月25日以后,不少报纸几乎天天都有刘晓庆的照片以及关于刘晓庆税案的话题。以媒体和公众对此事的关注程度来看,至少新时期以来,还没有一个人的被捕入狱能够在社会上引起如此巨大的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