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是什么官?
候不是官位,是爵位。侯爵为“超品”,即为超过一品之意。只授予皇亲国戚与极少数功臣。一些邻近国家受中国影响也以此为爵位名。
每个等级爵位也会有加细致的区分,比如说公爵就包括国公、郡公、开国公、开国郡公和开国县公等等,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相应品级为:王为正一品,嗣王、郡王、国公为从一品,郡公为正二品,县公为从二品,侯为从三品,伯为正四品,子为正五品,男为从五品。
制度发展:
1、自中国先秦时代开始,已有君主赐封侯爵,是周朝封建五等爵的第二等。周朝诸侯国中侯爵国有鲁国、齐国、陈国等。
2、欧洲中世纪以后,在中文里也用“侯爵”来翻译欧洲贵族爵位中相应等级的称号(例如法国Marquis、英国Marquess、德国Markgraf等)。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侯爵
候不是官位,是爵位。
侯是中国古代爵位名,侯爵为“超品”,即为超过一品之意。只授与皇亲国戚与极少数功臣。一些邻近国家受中国影响也以此为爵位名。欧洲中世纪以后,在中文里也用“侯爵”来翻译欧洲贵族爵位中相应等级的称号(例如法国Marquis、英国Marquess、德国Markgraf等)。
自中国先秦时代开始,已有君主赐封侯爵,是周朝封建五等爵的第二等。周朝诸侯国中侯爵国有鲁国、齐国、陈国等。
秦朝、汉代使用的二十等爵制度内,侯爵作为非宗室人员可封的最高爵位,分成两等,即列侯(彻侯)、关内侯。列侯(彻侯)以一县为食邑,并得以自置吏于封地;关内侯有食邑、封户,只能衣租食税。
唐朝、宋朝有县侯;明朝有侯爵;清朝有侯爵,分三等。
中国的爵位制度起源
中国的爵位制度起源于周朝的分封,周朝的爵位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均世袭罔替,封地均称国,在封国内行使统治权。
各诸侯国内,置卿、大夫、士等爵位,楚国等置执圭、执帛等爵。卿、大夫有封邑,对封邑也可以行使统治权、唯受命于诸侯。也就是说这个时候的爵位是名至实归,既有名也有封地还有俸禄。
秦国自商鞅变法后定下的自公士至彻侯二十等爵,专门用以赏功。秦朝统一中国以后依然沿用这套爵位体系。这个时候就有点勋爵的意思了,只有俸禄没有封地,也没有职位。
侯是中国古代爵位名,侯爵为“超品”,即为超过一品之意。
只授予皇亲国戚与极少数功臣。一些邻近国家受中国影响也以此为爵位名。欧洲中世纪以后,在中文里也用“侯爵”来翻译欧洲贵族爵位中相应等级的称号(例如法国Marquis、英国Marquess、德国Markgraf等)。
中国爵位:
商制,文献所记有侯、甸、男、卫、邦伯,均属地处王畿之外的“外服诸侯”。殷墟甲骨资料表明:殷邦境外的“多方”或“多邦方”,常常是商王国征伐的敌国。它们的君长被称为“方伯”或“邦伯”,如人方伯、羌方伯、盂方伯、周方伯等。
殷邦边境和邦境内的君长,被分别称为侯、伯,如杞侯、犬侯和井伯、宋伯等。它们是商王国的屏藩,常受商王之命征伐多方,商王亦往往派兵助征。方伯和侯、伯称号的不同,反映了这些君长与商王关系的亲疏差别。 有的学者认为,商代甲骨文或金文中的“田”和“子”、“男”也是爵称,尚无定论。
周代,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均世袭罔替,封地均称国,在封国内行使统治权。各诸侯国内,置卿、大夫、士等爵位;楚国等置执圭、执帛等爵。卿、大夫有封邑,对封邑也可以行使统治权、唯受命于诸侯。
依据《孟子.万章篇》所述:“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能五十里,不达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天子之卿受地视侯,大夫受地视伯,元士受地视子男。”
战国时期,各诸侯国普遍废除了卿大夫的采邑制度而实行郡县制,出现了有别于之前卿大夫的封爵,如彻侯、君等。这些新设的封爵有大小不等的食邑,有些可世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