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书记是什么级别
街道书记属于副科级级别,其工作内容有:1、主持街道党委全面工作;2、宣传、贯彻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3、负责街道领导团队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4、负责街道管理、公共安全、社会治安和街道建设等方面工作的部署安排和组织落实;5、协调街道的单位、党组织参与街道管理和服务;6、领导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般来说,社区居委会属于村民自治组织,在业务上接受上级乡镇(街道)机关的指导,内部人员属于非编制内人员,因此,不具有行政级别和行政职务,但是,很多地区在选举乡镇(街道)副职领导的时候,社区居委会书记也是作为候选人,从这个角度来看,在实际的工作当中,社区主任或者书记和街道办的股级干部类似,都是街道所指导的单位负责人。
对于直辖市的街道来说,其主任和书记的行政级别为正处级。一般来说,直辖市由市级、区级、街道三级组成,街道作为最基层政府,和地级市的县级级别相同,属于正处级建制单位,而其主任和书记属于正处级领导,除此之外,副省级城市的街道则比较复杂,对于市区内的街道来说,其行政级别和直辖市雷同,但是,副省级城市代管的县市,这些地域内部的街道办事处行政级别仍然是正科级,主任和书记的行政级别也是正科级,只不过在交流任职的时候,可以按照同等职务交流使用。例如:某副省级城市代管县街道办主任,在该岗位的时候是正科级,交流至该副省级城市所属区任街道办主任,这个时候的行政级别就是正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