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属于什么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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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民办学校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民办学校系指国家机关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依照国家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设置标准,面向社会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机构。
通俗一点说:民办学校是指依法经国家批准办学文号的民办高校,举办者一般是由大型的公司、企业、或民间组织团体办学。
性质属于事业单位。不是企业单位。
问题二:民办学校的性质是什么? 民办院校一般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劳动者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一般发生纠纷的适用劳动法。需要按照劳动法的要求进行。
问题三:民办学校属于什么性质?是事业单位吗? 是属于企业性质,教师也就属于该企业的员工。被聘用后应该是签订劳动合同。
问题四:民办学校应当是什么性质的法人机构 民办学校应当是什么性质的法人机构?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西安高校网 人气:172 发布时间:2014-08-07
摘要:一、民办学校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缺乏法律依据 1.民法认定民办学校属于事业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7号颁布),我国法人机构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
一、民办学校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缺乏法律依据
1.民法认定民办学校属于事业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7号颁布),我国法人机构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四类。
“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第五类”法人,当然与我国出现民办医院、民办学校有关。鉴于人事部和民政部行政管理权限发生交叉重叠,经国务院协调,于1996年将民办的一部分从事业单位中分出由民政部继续管理,并由民政部成立社团管理司专管民办事业单位(后来才被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两类机构。1996年, *** 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办发〔1996〕22号); 1999年12月,民政部发布《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
虽然民办学校在这些法规政策中被定性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但按照法律高于行政法规的法理规则,这些行政法规或政策文件因违背民法这一基本法律,均缺乏法律依据。
2.民办教育促进法未明确民政部门是民办学校的唯一登记机关。《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颁布)第18条规定:“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并依照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登记,登记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3月5日国务院令第399号公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第18条补充了民办学校登记手续的规定。但二者均没有提到登记机关一定就是民政部门。
而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1号发布)中也没有明确规定民办学校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法律高于行政法规”和“后法高于前法”的法理规则,民政部门受理民办学校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也已经缺乏法律依据。
二、民办学校登记为“民办自筹自支事业单位”有法可依
随着《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民办学校单位性质问题已有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3条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虽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曾经规定不能以国有资产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但《民办促进法》并没有禁止以国有资产出资举办民办学校;《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7条更是明确规定可以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学校。
在理论上,《民办教育促进法》在法律层级高于行政法规,更是制定政策的依据。国务院制定的两个行政法规不应存在互相对立的矛盾。实践上,同属于国务院令,应依照“后法高于前法”的法理规则,立即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依法恢复民办学校“民办自筹自支事业单位”的法律地位。考虑目前我市人事、民政部门实际,建议市 *** 采取以下方式实现依法行政:即由人事部门受理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登记为“民办自筹自支事业单位”,由民政部门受理以纯民间资产举办的民办学校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民办学校登记为“民办自筹......>>
问题五:民办学校属于什么性质,是社会团体还是民办非企业单位 民办学校是民间组织的一类。民间组织按照有关法规分为三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民办学校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
问题六:民办学校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到底是事业单位还是企业单位? 民办学校是民间非营利组织,这个是企业单位。
问题七:民办学校指什么? 民办学校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依法举办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
学校是培养人才,传授知识的地方。从培养人才的层次上,可分为小学、中学、高等学校;从是否直接培养职业技能来看,可分为普通学校和职业学校;从组织形式来看,可以分为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如培训中心、培训部等。民办学校和非民办学校则是从办学主体上来区分的。民办学校有三个明显特征:
1.举办人不是国家机构;
2.资金来源于非国家财政性经费;
3.面向社会举办学校,也就是面向社会招收学生和学员,服务于不特定的群体和公民个人,而不是只招收某个团体、企业、行业、系统和特定群体的人为学生或学员。
凡是符合上述三个标准的,属于民办学校。
从现实情况来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主要有:公民个人、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集体经济组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从资金来源渠道来看,有个人自筹资金、个人智力投入(无资金投入)、个人和企业的投资、集资或入股以及捐资等。对于一个特定的民办学校来说,资金来源并不完全是单一的,可以是个人、集体、企业资金的混合。同时,非财政性经费并不排除国有资产的注入。
问题八:学校(民办)是否属于企业? 民办学校是民间组织的一类。民间组织按照有关法规分为三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民办学校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
问题九:”民办公助”类型的学校是什么意思?民办还是公办的学校? 就是字面的意思啊== 民办,国家给点支持,但归根结底还是民办,只不过听上去稍微好听点罢了。
问题十:国有民办属于什么性质 您好!国有民办一般指的是国有学校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承办。一般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由某某董事长或其它实业家兼法人代表,但它的校长是由国家教委任命的,独立学院由本部的校长办公室决定的。一般国有民办的学校,存在历史较短,只是为了解决生源扩招而诞生的一种新型学校,它的办学理念一般借鉴国外的学校。所以它比国内一些完全国有的高校更具有创新性,学费一般,师资力量依据所在地不同,可以尽量聘用有教经验的教授、副教授或者讲师。谢谢阅读!
通俗一点说:民办学校是指依法经国家批准办学文号的民办高校,举办者一般是由大型的公司、企业、或民间组织团体办学。
性质属于事业单位。不是企业单位。
问题二:民办学校的性质是什么? 民办院校一般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劳动者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一般发生纠纷的适用劳动法。需要按照劳动法的要求进行。
问题三:民办学校属于什么性质?是事业单位吗? 是属于企业性质,教师也就属于该企业的员工。被聘用后应该是签订劳动合同。
问题四:民办学校应当是什么性质的法人机构 民办学校应当是什么性质的法人机构?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西安高校网 人气:172 发布时间:2014-08-07
摘要:一、民办学校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缺乏法律依据 1.民法认定民办学校属于事业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7号颁布),我国法人机构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
一、民办学校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缺乏法律依据
1.民法认定民办学校属于事业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7号颁布),我国法人机构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四类。
“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第五类”法人,当然与我国出现民办医院、民办学校有关。鉴于人事部和民政部行政管理权限发生交叉重叠,经国务院协调,于1996年将民办的一部分从事业单位中分出由民政部继续管理,并由民政部成立社团管理司专管民办事业单位(后来才被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两类机构。1996年, *** 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办发〔1996〕22号); 1999年12月,民政部发布《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
虽然民办学校在这些法规政策中被定性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但按照法律高于行政法规的法理规则,这些行政法规或政策文件因违背民法这一基本法律,均缺乏法律依据。
2.民办教育促进法未明确民政部门是民办学校的唯一登记机关。《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颁布)第18条规定:“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并依照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登记,登记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3月5日国务院令第399号公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第18条补充了民办学校登记手续的规定。但二者均没有提到登记机关一定就是民政部门。
而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1号发布)中也没有明确规定民办学校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法律高于行政法规”和“后法高于前法”的法理规则,民政部门受理民办学校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也已经缺乏法律依据。
二、民办学校登记为“民办自筹自支事业单位”有法可依
随着《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民办学校单位性质问题已有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3条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虽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曾经规定不能以国有资产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但《民办促进法》并没有禁止以国有资产出资举办民办学校;《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7条更是明确规定可以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学校。
在理论上,《民办教育促进法》在法律层级高于行政法规,更是制定政策的依据。国务院制定的两个行政法规不应存在互相对立的矛盾。实践上,同属于国务院令,应依照“后法高于前法”的法理规则,立即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依法恢复民办学校“民办自筹自支事业单位”的法律地位。考虑目前我市人事、民政部门实际,建议市 *** 采取以下方式实现依法行政:即由人事部门受理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登记为“民办自筹自支事业单位”,由民政部门受理以纯民间资产举办的民办学校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民办学校登记为“民办自筹......>>
问题五:民办学校属于什么性质,是社会团体还是民办非企业单位 民办学校是民间组织的一类。民间组织按照有关法规分为三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民办学校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
问题六:民办学校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到底是事业单位还是企业单位? 民办学校是民间非营利组织,这个是企业单位。
问题七:民办学校指什么? 民办学校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依法举办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
学校是培养人才,传授知识的地方。从培养人才的层次上,可分为小学、中学、高等学校;从是否直接培养职业技能来看,可分为普通学校和职业学校;从组织形式来看,可以分为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如培训中心、培训部等。民办学校和非民办学校则是从办学主体上来区分的。民办学校有三个明显特征:
1.举办人不是国家机构;
2.资金来源于非国家财政性经费;
3.面向社会举办学校,也就是面向社会招收学生和学员,服务于不特定的群体和公民个人,而不是只招收某个团体、企业、行业、系统和特定群体的人为学生或学员。
凡是符合上述三个标准的,属于民办学校。
从现实情况来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主要有:公民个人、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集体经济组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从资金来源渠道来看,有个人自筹资金、个人智力投入(无资金投入)、个人和企业的投资、集资或入股以及捐资等。对于一个特定的民办学校来说,资金来源并不完全是单一的,可以是个人、集体、企业资金的混合。同时,非财政性经费并不排除国有资产的注入。
问题八:学校(民办)是否属于企业? 民办学校是民间组织的一类。民间组织按照有关法规分为三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民办学校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
问题九:”民办公助”类型的学校是什么意思?民办还是公办的学校? 就是字面的意思啊== 民办,国家给点支持,但归根结底还是民办,只不过听上去稍微好听点罢了。
问题十:国有民办属于什么性质 您好!国有民办一般指的是国有学校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承办。一般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由某某董事长或其它实业家兼法人代表,但它的校长是由国家教委任命的,独立学院由本部的校长办公室决定的。一般国有民办的学校,存在历史较短,只是为了解决生源扩招而诞生的一种新型学校,它的办学理念一般借鉴国外的学校。所以它比国内一些完全国有的高校更具有创新性,学费一般,师资力量依据所在地不同,可以尽量聘用有教经验的教授、副教授或者讲师。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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