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占用林地补偿每亩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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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以下的规定补偿:
占用、征用林地的补偿费标准为:
(一)郁闭成林林地,按占用、征用时该林地上林木蓄积量价值的3至5倍计算;
(二)天然幼龄林地和灌木、薪炭林地,视林木生长状况,按郁闭成林林地的30%至60%计算;
(三)人工幼龄林地,按造林、抚育、管护成本费的4倍计算;
(四)经济林林地(包括果园、竹林),按盛产期年产量价值的6倍计算;
(五)特种用途林林地,按郁闭成林林地的4倍计算;
(六)防护林林地,按郁闭成林林地的3倍计算;
(七)苗圃地,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计算;
(八)宜林地、未成林林地,按郁闭成林林地的30%计算。
占用、征用省辖市或者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所在地的市(县)和开远市规划区内的林地,可以根据本地实际,适当提高补偿费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条各项规定标准的1.5倍。
一、占地树木赔偿标准价格表
1,林木补偿标准
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3600元;
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3000—18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柞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3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6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元。
红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00—3100元;
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4600—6200元;
4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9600元。
落叶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3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25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100元。
2,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
一般林木(杨柳榆槐等)
幼龄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5—20元;
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5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1元。
3,森林植被恢复费
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4000元;
未成林每亩2667元;
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5336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亩6667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亩2000元;
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亩1334元。
4,林业设计费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总和的3%收取。
二、关于林地补偿标准
凡申请征用、占用林地的单位,应提供下列文件:(一)征用、占用林地申请书;(二)县(区)级以上计划主管部门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批准的项目计划任务书或其他批准文件;(三)被征用、占用林地平面图和林木等地面附着物调查清册。需伐除和挖去树木的,还应由原林地、林木所有权或使用权单位提交采伐林木申请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三十条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占用、征用林地的补偿费标准为:
(一)郁闭成林林地,按占用、征用时该林地上林木蓄积量价值的3至5倍计算;
(二)天然幼龄林地和灌木、薪炭林地,视林木生长状况,按郁闭成林林地的30%至60%计算;
(三)人工幼龄林地,按造林、抚育、管护成本费的4倍计算;
(四)经济林林地(包括果园、竹林),按盛产期年产量价值的6倍计算;
(五)特种用途林林地,按郁闭成林林地的4倍计算;
(六)防护林林地,按郁闭成林林地的3倍计算;
(七)苗圃地,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计算;
(八)宜林地、未成林林地,按郁闭成林林地的30%计算。
占用、征用省辖市或者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所在地的市(县)和开远市规划区内的林地,可以根据本地实际,适当提高补偿费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条各项规定标准的1.5倍。
一、占地树木赔偿标准价格表
1,林木补偿标准
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3600元;
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3000—18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柞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3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6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元。
红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00—3100元;
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4600—6200元;
4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9600元。
落叶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3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25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100元。
2,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
一般林木(杨柳榆槐等)
幼龄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5—20元;
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5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1元。
3,森林植被恢复费
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4000元;
未成林每亩2667元;
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5336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亩6667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亩2000元;
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亩1334元。
4,林业设计费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总和的3%收取。
二、关于林地补偿标准
凡申请征用、占用林地的单位,应提供下列文件:(一)征用、占用林地申请书;(二)县(区)级以上计划主管部门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批准的项目计划任务书或其他批准文件;(三)被征用、占用林地平面图和林木等地面附着物调查清册。需伐除和挖去树木的,还应由原林地、林木所有权或使用权单位提交采伐林木申请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三十条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