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综合性学习?
综合性学习需要遵循基本原则内容如下:
1、2001年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把“综合性学习”列入语文课程,与识字与写字、阅读、习作、口语交际并列,这是建国后第一次。
2、语文课程的综合性学习尽管注重综合,它涉及到自然、社会、科学、文化等方方面面的内容,但它不是一门整合各学科内容的综合性课程,而是带有综合性质的语文学习的方式。正如语文课程标准指出的,“综合性学习主要体现为语文知识的综合运用、听说读写能力的整体发展、语文课程与其他课程的沟通、书本学习与实践活动的紧密结合。”
3、语文课程的综合性学习没有统一的教材,是一种“活化”的学习。它的学习内容是灵活的,即在老师指导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问题自由选择学习课题。它的学习方法也是灵活的,即学生不仅要读书,还要到自然界和社会中去观察,去调查,并利用图书馆、网络等信息渠道获取资料。
部分学习的优越性在于:
1、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能很早地了解到自己的进步情况。实验研究表明,任何学习程序如果让学习者及时了解其进步情况,对学习都有促进作用。
2、对所学材料中不同难度的段落或部分,可以付出不同的时间和精力。
整体学习:
1、由于这两种学习方法各有利弊,所以有人主张把它们综合起来使用,取长补短。这种折衷的学习方法就是所谓的综合法学习。其程序是先把所学材料从头到尾地学习几遍,以期了解其大意。然后尽可能地根据材料的性质,分成若干有较完整意义的段落,逐段学习,并适当地把已学的、邻近的段落合起来学。当全部材料按划分的段落学完以后,再把整个材料合起来学习,以达到全面而深刻地了解所学材料的意义。整体学习的全部程序,可以简化为:整体-部分-整体,或预习-精习-复习。但整体学习同综合学习和部分学习一样,也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取得好效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