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实习是否有补贴
大学生实习实习单位是需要发放工资的,应当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发放工资。
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顶岗实习,学生应在实习前将实习协议提交所在职业学校,未满18周岁学生还需要提交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第十七条 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扩展资料: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并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 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
(二) 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
(三) 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四) 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五) 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六) 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未见有上海市关于类似问题的规定。宝山区到有这样的规定:
对来宝山毕业见习和暑期实习的优秀大学生,区政府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
1、毕业前见习的优秀大学生,生活补贴标准为本科生800元/月,硕士研究生1000元/月,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
2、暑期实习的优秀大学生,生活补贴标准为500元/月。
3、优秀大学生见习和实习生活补贴的费用由区人才发展资金和接受单位共同承担,区人才发展资金按照补贴标准的60%进行补贴,接受单位补贴金额不少于补贴标准的40%。
实习人家让你去就不错了,付薪水的少之又少。
很多学校想找实习单位,都需要缴费,你这个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