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法治的区别是什么?
一、简称不同,所属的范畴不同
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的范畴,是一种实际存在的东西;而法治是法律统治的简称,是一种治国原则和方法。
二、产生和发展与国家的直接联系不同
法制的产生和发展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在任何国家都存在法制;而法治的产生和发展却不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只在民主制国家才存在法治。
三、要求各不相同
法制的基本要求是各项工作都法律化、制度化;而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严格依法办事。
四、实行的主要标志不同
实行法制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到法律监督等方面,都有比较完备的法律和制度;而实行法治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包括国家最高领导人在内,都严格遵守法律和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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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统治阶级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国家事务,并且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也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权力建立的用以维护本阶级专政的法律和制度。
②法治是指一种治国的方略、社会调控方式,法治是与人治相对立的一种治国方略。
③法治还是指一种法律价值、法律精神,一种社会理想,指通过这种治国的方式、原则和制度的实现而形成的一种社会状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法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法治
2020-09-09 广告
二者的区别:
1.从产生和发展上讲:其一,法制的产生,并不意味着法治的诞生,二者并不同步;其二,法治的产生和发展不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而法制的产生和发展却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在任何国家都存在法制。不过在任何国家都存在不同发展水平的法律制度。
2.从概念和内涵上讲:法治是法律统治的简称,是指一个法律信念,内涵是一种治国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是对法制这种实际存在东西的完善和改造,是一种社会意识,属于法律文化中的观念层面;而法制是一种社会制度,属于法律文化中的器物层面,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又称为以法而治,内涵是指法律及相关制度,属于制度的范畴,法制是一种正式的、相对稳定的、制度化的社会规范,是一种实际存在的东西。
3.从基本要求上讲: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严格依法办事,法律在各种社会调整措施中具有至上性、权威性和强制性,不允许当权者的任性;而法制的基本要求是各项工作都法律化、制度化,追求的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4.从实行的主要标志上讲:实行法治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严格遵守法律和依法办事;而实行法制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到法律监督等方面,都有比较完备的法律和制度。
5.从核心意义上讲:法治的核心是强调社会治理主体的自觉性、能动性和权变性;法制的核心是强调社会治理规则(主要是法律形式的规则)的普适性、稳定性和权威性。
二者的联系:
1.法治是法制的立足点和归宿,法制的发展前途必然是最终实现法治,即实现法律公正与社会公正的统一;
2.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要实行法治,必须具有完备的法制制度,即法律的公正,法治的实施必须建立在法制之上;
3.法制与法治都是法律文化中的重要内容,都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二者的共同点:
在明确了法制与法治的基本含义之后,不难分析出善法恶法二者产生的原因:
1.所谓的恶法。因为法制阶段追求的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律制度尚在完备时期,立法和执法过程中最大成度只能达到法律的正义,因为尚不能达到法律正义与社会正义的统一,于司法正义的案件未必能满足社会的正义要求,而出现法律正义与社会的正义相互矛盾甚至相背离,便出现恶法。
2.所谓的善法。法律在立法和执法过程中实现法律正义的同时与社会正义还能作到协调或一致,则为善法或良法。
法的正义与否,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立法者的价值取向和道德水准。不体现道德,甚至背叛道德的不义之法,也可以称为法制。法制仅仅追求是法律的正义。而法治追求的是法律的正义与道德正义的统一。
法治与法制的共同点是:只提供道德底线的标准法律标准,即人们的“应止”的行为标准,而没有“应行”的行为标准。
扩展资料:
“法制”我国古代已有之,在现代,人们对于法制概念的理解和使用是不一样的。
其一,狭义的法制,认为法制即法律制度。详细来说,是指掌握政权的社会集团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政权建立起来的法律和制度。
其二,广义的法制,是指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严格地、平等地执行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原则和制度。
其三,法制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它不仅包括法律制度,而且包括法律实施和法律监督等一系列活动过程。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大到国家的政体,小到个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中运行。对于现代中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才是真正的法治。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才是真正的依法;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才是真正的法治。无论是经济改革还是政治改革,法治都可谓先行者,对于法治的重要性,可以说怎么强调都不为过。
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
我们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以来,人们愈来愈关注法治建设并纷纷为之点赞。但也有人在这个问题上存在模糊认识,比如认为提倡法治就要弱化政治,讲政治与讲法治是矛盾的。这样的观点是错误的。理论和现实都表明,法治当中有政治,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法治与政治是辩证统一的。
法律本质上是一种政治措施。法律是法治的前提与基础。究法律之本质,它同政治一样是从人们的“经济生活条件、从他们的生产方式和产品交换方式中引导出来的”,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需要以法律的形式表达和贯彻自己的意志、维护和实现自己的利益。因此,法律从产生之日起,本质上就是一种政治措施,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法治与政治存在共生性。法治意为法律的统治,核心是通过良法实现善治,实现权力的有效制约与权利的可靠保障。政治是权力主体在管理国家公共事务中,以政治权力为核心展开的各种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的总和。
现代政治的主要表现形式是民主政治,强调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其主要途径就是实行法治。因此,就法治与政治的实质而言,二者存在共生性。法治存在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保证民主政治顺利运转。
政治为法治提供依托和环境。法治总是同一定的政治制度相联系,没有脱离国家和政治制度的法治。法律存在的重要实体依托是国家及其组织机构,是对国家政治制度和政治关系规范化、法治化的表达,政治变化会引起法律的相应调整。
正如马克思所言,一切共同的规章都是以国家为中介的,都获得了政治形式。西方学者也直言不讳:“法律的苍穹不是独立的,它建立在政治的柱石之上,没有政治,法律的天空随时可能坍塌。”政治还为法治的实现提供环境。可见,法治建设依赖于政治文明的发展与政治环境的稳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法制
法法制和法治的主要区别在于:
1、法制相对于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法治则相对于人治。
2、法制内涵是指法律及相关制度,法治内涵则相对于人治的治国理论、原则和方法。
3、法制指一个国家的法及其法律制度,诸如法制所讲的法主要指静态的法的规则及其体系,法治所体现的一种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状态至少应包括这样一些内容。
4、法治的目的是为人们提供一个寻求公正的平台和框架,但法制的实质仍然不能摆脱政权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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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书上所说的“命有司,修法制”《礼记·月令篇》,其中的“法制”是指设范立制,使人们有所遵循的意思。古代法家著作中,也有“法制”一词。《管子·法禁》上写道:“法制不议,则民不相私”。
《商君书·君臣》上写道:“民众而奸邪生,故立法制,为度量以禁之”。韩非也有“明法制,去私恩”的说法。所有这些,虽然都把“法制”与依法治理联系在一起,但还不是与民主政治联系在一起的法制。中国古时的“法制”,说到底只是一种“王制”。
同民主政治联系在一起的第二种意义上的法制,与17、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所倡导的“法治”的内涵是一致的。
参考资料:
1、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的范畴,是一种实际存在的东西;而法治是法律统治的简称,是一种治国原则和方法,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是对法制这种实际存在东西的完善和改造。
2、法制的产生和发展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在任何国家都存在法制;而法治的产生和发展却不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只在民主制国家才存在法治。
3、法律制度的基本要求是所有工作都是合法化和制度化的,并且要遵守法律,要执行的法律,严格的执法,以及要调查的非法法律; 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严格依法行事,法律是多种多样的。 社会调整措施是至高无上的,权威的和强制性的,并不是当权者的任性。
4.法律制度实施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方面有相对完整的法律和制度。 法治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的任何机关或团体。 包括国家最高领导人在内的个人严格遵守法律并依法行事。
二者的联系在于: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要实行法治,必须具有完备的法制;法治是法制的立足点和归宿,法制的发展前途必然是最终实现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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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体系是指一个国家的法律及其法律制度,而法治则强调一个国家处于法治状态。法律制度的内涵远小于法治。法律制度侧重于一系列法律和相关制度的规则和原则,法治的内容必须更加丰富。
一般而言,法治体现法治的良好社会国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国家必须有健全的法律;第二,必须普遍和有意识地观察;第三,它已经建立。一个完善的国家权力体系,使这项法律能够得到适当的应用和观察,而这个权力体系的前提是相互制约和监督权力。
法治是一种自由,在充分遵守和体现社会整体利益和群体意志的前提下,能最大限度而充分地发挥个人的意志与行为的自由的一种社会状态。
法制与法治,这两个词乍一看上去大同小异,但实则却有本质的不同。其主要的区别在于以下几点:
一、法制,属于制度的范畴,涵盖法律制度与法律体系,是一种实际的存在;而法治,则是一种治国原则和方法,与人治截然对立,是对法制这种实际存在的完善和改造。
二、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法律化、制度化,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而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严格依法办事,法律在各种社会调整措施中具有至上性、权威性和强制性。
三、实行法制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到法律监督等方面,都有比较完备的法律和制度;而实行法治的主要标志,则是一个国家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需要严格遵守法律和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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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这样一个14亿人口的大国,要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公平、民心稳定、长治久安,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法治。法治建设推进得越持久、越深入,其成效就会成倍放大。政法机关是党领导下的执法司法力量,行使的是国家权力,服务的是人民群众,在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进程中发挥着特殊重要作用。
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动摇,紧紧围绕建设法治中国的总目标,以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重点,切实将加强法治建设贯穿于政法工作全过程,带头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肩负起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实践者的重任。要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作为基本要求,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要把以人为本、公平正义作为灵魂,紧紧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关键环节,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诉讼法律制度,规范执法司法行为,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要把促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作为重要目标,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塑造法治文化,努力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