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塘镇的历史沿革
南塘历史悠久。据考证有关史料,南塘,原名蓝塘。西晋时,就有赣巨人活动。春秋属吴,战国时属越,楚灭越后属楚。秦代属九江郡。汉高祖六年(前201)置县,南塘属之。北宋太平兴国7年(982),南塘分设长兴、爱敬乡。元代,置一都六图。明代,置一都七图。清朝同治年间,置长兴乡,辖十都十三图。清宣统元年(1909),废都、图制,置长兴乡,辖39村。民国时期,分设清政、南塘乡,属赣县十区。苏维埃时期,1930年3月至1935年2月,分设清溪、三溪、大都区。民国25年(1936),赣县设区制,清政、南塘属五区。28年(1939),改行乡镇制,清政乡辖8保80甲,南塘乡辖8保76甲。30年(1941),县调整为3个区,清政、南塘属潋江区。1949年8月,赣县解放后,复设区、乡,废除保甲制,南塘为十区。1952年,区改区公所,南塘为十三区公所,辖13乡48村。1956年6月,撤区并乡,南塘由县第八工作组指导乡工作。1957年2月,复设区,南塘为八区。1958年9月,撤销区、乡制,实行人民公社化,南塘改称红色人民公社。1960年,复称南塘公社。1961年10月,复区制,南塘为九区。1965年6月,撤区设社,南塘分设南塘、清溪、田南3个公社。1968年11月,扩社并队,三溪、清溪、田南公社复并南塘公社。1984年5月,公社改乡制。1994年1月,改乡为镇。以驻地南塘圩“南塘”二字命名。1950年为南塘、大都乡,1958年合并为红色公社,后改南塘公社。1961年分为南塘、田南、清溪、三溪4个公社,1965年清溪、田南并入南塘公社。1968年三溪并入,1972年三溪分出。1984年改南塘乡,1994年改南塘镇。镇政府驻南塘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