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联盟|战国时期的“合纵”与“连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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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际关系理论,国家在面临外部威胁的挑战时通常有两种可供选择的行为,一种是采取制衡行为,另一种则是选择追随强者。前者指“与其他国家结盟以反对具有优势的威胁”,后者则意味着国家会选择“与引发危险者结盟”。
这样的选择并不仅仅是理论上的问题。战国时期,纵横家苏秦在面对秦国的日益崛起时主张的“合纵”战略本质上便是一种制衡行为,即所谓“合众弱以攻一强”,使齐、楚、燕、韩、赵、魏六国组成联盟来共同应对秦国实力日益强大而带来的威胁。
不过,历史事实表明,在面对外部威胁的时候,采取制衡行为并不是国家的唯一选择。在张仪的“连横”策略之下,六国组成的联盟被一一分化瓦解,逐一被秦国兼并。联盟被拆散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联盟内的国家在面对秦国的威胁时,逐渐放弃了原先所采取的制衡行为,而选择去追随秦国,与之结盟。
要解释六国外交政策前后转变的原因,则需要进一步回答以下两个问题:六国早期为何会选择组建“反秦联盟”?一些国家为何在联盟后期转而选择与秦国结盟?或者说,国家在何时会选择制衡行为,又在何时会选择追随强者。
(一)苏秦的合纵理论:合众弱以攻一强
斯蒂芬·沃尔特的威胁均衡理论提出“国家倾向与构成最严重威胁的外部实力结盟或对抗”。并提出了影响威胁水平的四个要素,即综合实力、地缘的毗邻性、进攻实力和侵略意图。而上述这些影响因素同样也是苏秦“合纵”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1、综合实力与进攻实力
苏秦曾评价秦国的综合实力,“西有巴蜀、汉中之利,北有胡、貉、代、马之用,南有巫山、黔中之限,东有肴、函之固。天肥美,民殷富,战车万乘,奋击百万,沃野千里,蓄积饶多,地势形便,此所谓天府,天下之雄国也!”
尽管评价国家综合实力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但苏秦已经从地缘、资源、人口、军事等多个角度进行评估,充分认识到秦国综合国力、进攻实力都十分强大,足以“并诸侯,吞天下,称帝而治”。实际上,在商鞅变法之后,秦国的实力与日俱增,秦国的实力越强大,给别国造成的潜在危险就越严重。
2、侵略意图
在战国后期,秦国的侵略意图也已经十分明显。苏秦在游说列国时便十分强调这一点。“夫秦,虎狼之国也,有吞天下之心。”“夫为人臣而割其主之地,以外交虎狼之秦,以侵天下,卒有秦患,不顾其祸。”各国君主同样对秦国的侵略意图有所察觉,比如,楚王曾言“秦有举巴蜀、并汉中之心。秦,虎狼之国,不可亲也。”
显然,进攻意图越强烈的国家对他国的威胁程度也就越高。斯蒂芬·沃尔特十分重视意图在联盟选择中所起的作用,并直接了当地指出“当某个国家被认为是一个顽固的侵略性国家时,其他国家不可能追随强者。”
3、地缘政治
除此之外,在苏秦的“合纵”思想中,地缘政治也是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中原六国在地理区位上相互关联,有着表里相属、唇齿相依的利害关系,苏秦在奔走六国游说合纵之计时就反复向六国的当政者阐述这种地缘关联对六国结盟的重要性并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行动方案。
当秦国进攻楚国时,“齐、魏各出锐师以佐之,韩绝其粮道,赵涉河、漳、燕守常山之北”;当秦国进攻韩、魏时,“楚绝其后,齐出锐师而佐之,赵涉河、漳,燕守云中......”邻居的邻居是朋友,一旦临近的威胁引发制衡反应时,就有可能出现如同棋盘一样的联盟网络,“合纵”策略的实现也就顺理成章。
按照威胁制衡理论,综合实力、地缘的毗邻性、进攻实力和侵略意图四个因素会决定性地影响国家对威胁水平的判断,进而影响他们如何选择盟友、组建联盟。同时他也提出,各国在面临外部的威胁时候采取制衡行为是更可取、也是更普遍的。
(二)合纵理论的初步成功
通过上述的论述和对史实的整理可以发现,苏秦的“合纵”思想与斯蒂芬·沃尔特的四因素理论不谋而合,苏秦显然意识到秦国的崛起已经构成了对六国的巨大威胁,六国合力对秦国采取制衡行为的条件愈加成熟。
在这种情况下,苏秦周游六国,向各国国君兜售自己的“合纵”策略,制衡强者的行为也为六国国君所接受。
除此之外,苏秦进一步认识到,这一策略的关键在于盟友之间的相互信任与团建,集体行动的最大障碍是参与者违约背叛,因此,苏秦为巩固联盟、防止违约背叛行为,进一步建议各国通过交换人质的方式来保证各国履行义务。
根据史料记载,秦国在公元前 356 年到前 221 年发动的 52场对外扩张战争中,遇到过八次合纵同盟的抵抗,六国“合纵”有效的遏制了秦国向东扩张的侵略企图。
然而,六国未能够长期遵循制衡建议。在张仪“事一强以攻众弱”的连横策略下,合纵同盟土崩瓦解,一些国家在战国后期放弃了制衡行为而选择与秦国结盟。
比如,秦国在攻打韩、赵两国时,魏国与之结盟;秦国在攻打韩、魏两国时,楚国与之结盟;在攻打楚国时,韩、魏与之结盟等等。
(三)六国联盟何以瓦解?
在斯蒂芬·沃尔特的威胁均衡理论中,国家在面临强大的外部威胁时更倾向于选择制衡行为,因为“认知不可靠,意图可以变化,所以较安全的做法是制衡潜在的威胁,而不是希望国家具有仁慈倾向”,并且追随强者的行为只是国际关系史上机会主义的几个特例。
同时,斯蒂芬·沃尔特没有否认追随强者行为发生的可能,还进一步回答了国家在面对外部威胁之际在何种情况下会选择追随强者的问题,提出了一下三个主要论点:
☞ 国家越弱,越有可能追随强者;
☞ 当盟友完全没有作用时,国家会追随强者;
☞ 战争期间,一方越是接近获胜,其他国家越有可能选择追随强者。
但是,当我们用威胁均衡理论去解释魏、楚等国选择追随强者的行为时很容易发现所面临的解释困境。
一方面,此时六国所面临的外部威胁更大。商鞅变法之后秦国无论是国家实力还是进攻实力都与日俱增,其吞并六国的野心也昭然若揭。但是六国的合纵联盟却土崩瓦解,追随强者成为六国新的选择。另一方面,经过长期的兼并战争,小国弱国已经被消灭殆尽,六国虽相对衰落,但依然保存着不容小觑的实力。
公元前三世纪左右魏、楚等国与秦国结盟,而此时正处于秦兼并六国战争的初期,远远没有到秦国接近大获全胜的阶段。另外,六国早期的“合纵”联盟已经起到了遏制秦国东侵的作用,国家在面临危难之际向盟友求助依然是优先的选择,盟友并没有完全失去作用。
显然,斯蒂芬·沃尔特的威胁制衡理论无法解释六国在面临外部威胁时所作出的追随强者的选择。
要解释这一困境,可以从史料中去寻找答案。
(四)张仪的连横理论:事一强以攻众弱
秦韩结盟之际,申不害给韩昭禧侯解释韩国应与秦国结盟的理由,提出韩与秦结盟,秦能称王,韩就能称霸,秦不能称王,韩则可避开秦国的威胁祸患。他说:“夫先与强国之利,强国能王,则我必为之霸;强国不能王,则可以辟其兵,使之无伐我。然则强国事成,则我立帝而霸;强国之事不成,犹之厚德我也。今与强国,强国之事成则有福,不成则无患,然则先与强国者,圣人之计也。”
张仪在游说魏襄王组建秦魏联盟时也为魏国论述了“事秦”的好处,“大王计,莫如事秦。事秦则楚、韩必不敢动;无楚、韩之患,则大王高枕而卧,国必无忧矣。”为了游说楚国,张仪更是直截了当地向楚怀王承诺,若楚与齐断交,秦将割商於之地六百里予楚,楚国则接受了这个提议。
结果证明,张仪“连横”的联盟战略显然是成功的。可见,张仪的“连横”策略便很好地抓住了国家对于安全和利益的两方面需求。
实际上,斯蒂芬·沃尔特的威胁制衡理论忽视了国家对于利益的追求。在斯蒂芬·沃尔特看来,安全利益是国家的首要利益,当国家面临外部威胁时的第一要务是维护自身的安全。
无论是制衡行为还是追随强者的行为都是为了保障自我生存和已经拥有的价值。制衡行为能够维护安全但也需要付出成本,而追随强者的行为在很多时候不仅可以保障自身安全,甚至还可以进一步扩展自己的利益。在很多情况下,国家会更加倾向于选择追随强者的行为。
无疑,斯蒂芬·沃尔特提出以威胁而不是以实力为核心概念建构联盟理论,是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在联盟问题上的一大进展。
但是,对联盟分化组合的认识,应该全面地考察国家多样化地利益需求,而不是仅仅考察国家的威胁关系或者安全利益。因为国家之所以结盟,可能是为了增加自己的安全,也可能是为了获取国际体系中的某种利益。
同时,战国时期纵横家们的思想也是当下我们研究联盟问题的重要思想宝库,对于我们今天思考联盟的起源和分化组合有着重要的启发意义。
这样的选择并不仅仅是理论上的问题。战国时期,纵横家苏秦在面对秦国的日益崛起时主张的“合纵”战略本质上便是一种制衡行为,即所谓“合众弱以攻一强”,使齐、楚、燕、韩、赵、魏六国组成联盟来共同应对秦国实力日益强大而带来的威胁。
不过,历史事实表明,在面对外部威胁的时候,采取制衡行为并不是国家的唯一选择。在张仪的“连横”策略之下,六国组成的联盟被一一分化瓦解,逐一被秦国兼并。联盟被拆散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联盟内的国家在面对秦国的威胁时,逐渐放弃了原先所采取的制衡行为,而选择去追随秦国,与之结盟。
要解释六国外交政策前后转变的原因,则需要进一步回答以下两个问题:六国早期为何会选择组建“反秦联盟”?一些国家为何在联盟后期转而选择与秦国结盟?或者说,国家在何时会选择制衡行为,又在何时会选择追随强者。
(一)苏秦的合纵理论:合众弱以攻一强
斯蒂芬·沃尔特的威胁均衡理论提出“国家倾向与构成最严重威胁的外部实力结盟或对抗”。并提出了影响威胁水平的四个要素,即综合实力、地缘的毗邻性、进攻实力和侵略意图。而上述这些影响因素同样也是苏秦“合纵”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1、综合实力与进攻实力
苏秦曾评价秦国的综合实力,“西有巴蜀、汉中之利,北有胡、貉、代、马之用,南有巫山、黔中之限,东有肴、函之固。天肥美,民殷富,战车万乘,奋击百万,沃野千里,蓄积饶多,地势形便,此所谓天府,天下之雄国也!”
尽管评价国家综合实力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但苏秦已经从地缘、资源、人口、军事等多个角度进行评估,充分认识到秦国综合国力、进攻实力都十分强大,足以“并诸侯,吞天下,称帝而治”。实际上,在商鞅变法之后,秦国的实力与日俱增,秦国的实力越强大,给别国造成的潜在危险就越严重。
2、侵略意图
在战国后期,秦国的侵略意图也已经十分明显。苏秦在游说列国时便十分强调这一点。“夫秦,虎狼之国也,有吞天下之心。”“夫为人臣而割其主之地,以外交虎狼之秦,以侵天下,卒有秦患,不顾其祸。”各国君主同样对秦国的侵略意图有所察觉,比如,楚王曾言“秦有举巴蜀、并汉中之心。秦,虎狼之国,不可亲也。”
显然,进攻意图越强烈的国家对他国的威胁程度也就越高。斯蒂芬·沃尔特十分重视意图在联盟选择中所起的作用,并直接了当地指出“当某个国家被认为是一个顽固的侵略性国家时,其他国家不可能追随强者。”
3、地缘政治
除此之外,在苏秦的“合纵”思想中,地缘政治也是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中原六国在地理区位上相互关联,有着表里相属、唇齿相依的利害关系,苏秦在奔走六国游说合纵之计时就反复向六国的当政者阐述这种地缘关联对六国结盟的重要性并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行动方案。
当秦国进攻楚国时,“齐、魏各出锐师以佐之,韩绝其粮道,赵涉河、漳、燕守常山之北”;当秦国进攻韩、魏时,“楚绝其后,齐出锐师而佐之,赵涉河、漳,燕守云中......”邻居的邻居是朋友,一旦临近的威胁引发制衡反应时,就有可能出现如同棋盘一样的联盟网络,“合纵”策略的实现也就顺理成章。
按照威胁制衡理论,综合实力、地缘的毗邻性、进攻实力和侵略意图四个因素会决定性地影响国家对威胁水平的判断,进而影响他们如何选择盟友、组建联盟。同时他也提出,各国在面临外部的威胁时候采取制衡行为是更可取、也是更普遍的。
(二)合纵理论的初步成功
通过上述的论述和对史实的整理可以发现,苏秦的“合纵”思想与斯蒂芬·沃尔特的四因素理论不谋而合,苏秦显然意识到秦国的崛起已经构成了对六国的巨大威胁,六国合力对秦国采取制衡行为的条件愈加成熟。
在这种情况下,苏秦周游六国,向各国国君兜售自己的“合纵”策略,制衡强者的行为也为六国国君所接受。
除此之外,苏秦进一步认识到,这一策略的关键在于盟友之间的相互信任与团建,集体行动的最大障碍是参与者违约背叛,因此,苏秦为巩固联盟、防止违约背叛行为,进一步建议各国通过交换人质的方式来保证各国履行义务。
根据史料记载,秦国在公元前 356 年到前 221 年发动的 52场对外扩张战争中,遇到过八次合纵同盟的抵抗,六国“合纵”有效的遏制了秦国向东扩张的侵略企图。
然而,六国未能够长期遵循制衡建议。在张仪“事一强以攻众弱”的连横策略下,合纵同盟土崩瓦解,一些国家在战国后期放弃了制衡行为而选择与秦国结盟。
比如,秦国在攻打韩、赵两国时,魏国与之结盟;秦国在攻打韩、魏两国时,楚国与之结盟;在攻打楚国时,韩、魏与之结盟等等。
(三)六国联盟何以瓦解?
在斯蒂芬·沃尔特的威胁均衡理论中,国家在面临强大的外部威胁时更倾向于选择制衡行为,因为“认知不可靠,意图可以变化,所以较安全的做法是制衡潜在的威胁,而不是希望国家具有仁慈倾向”,并且追随强者的行为只是国际关系史上机会主义的几个特例。
同时,斯蒂芬·沃尔特没有否认追随强者行为发生的可能,还进一步回答了国家在面对外部威胁之际在何种情况下会选择追随强者的问题,提出了一下三个主要论点:
☞ 国家越弱,越有可能追随强者;
☞ 当盟友完全没有作用时,国家会追随强者;
☞ 战争期间,一方越是接近获胜,其他国家越有可能选择追随强者。
但是,当我们用威胁均衡理论去解释魏、楚等国选择追随强者的行为时很容易发现所面临的解释困境。
一方面,此时六国所面临的外部威胁更大。商鞅变法之后秦国无论是国家实力还是进攻实力都与日俱增,其吞并六国的野心也昭然若揭。但是六国的合纵联盟却土崩瓦解,追随强者成为六国新的选择。另一方面,经过长期的兼并战争,小国弱国已经被消灭殆尽,六国虽相对衰落,但依然保存着不容小觑的实力。
公元前三世纪左右魏、楚等国与秦国结盟,而此时正处于秦兼并六国战争的初期,远远没有到秦国接近大获全胜的阶段。另外,六国早期的“合纵”联盟已经起到了遏制秦国东侵的作用,国家在面临危难之际向盟友求助依然是优先的选择,盟友并没有完全失去作用。
显然,斯蒂芬·沃尔特的威胁制衡理论无法解释六国在面临外部威胁时所作出的追随强者的选择。
要解释这一困境,可以从史料中去寻找答案。
(四)张仪的连横理论:事一强以攻众弱
秦韩结盟之际,申不害给韩昭禧侯解释韩国应与秦国结盟的理由,提出韩与秦结盟,秦能称王,韩就能称霸,秦不能称王,韩则可避开秦国的威胁祸患。他说:“夫先与强国之利,强国能王,则我必为之霸;强国不能王,则可以辟其兵,使之无伐我。然则强国事成,则我立帝而霸;强国之事不成,犹之厚德我也。今与强国,强国之事成则有福,不成则无患,然则先与强国者,圣人之计也。”
张仪在游说魏襄王组建秦魏联盟时也为魏国论述了“事秦”的好处,“大王计,莫如事秦。事秦则楚、韩必不敢动;无楚、韩之患,则大王高枕而卧,国必无忧矣。”为了游说楚国,张仪更是直截了当地向楚怀王承诺,若楚与齐断交,秦将割商於之地六百里予楚,楚国则接受了这个提议。
结果证明,张仪“连横”的联盟战略显然是成功的。可见,张仪的“连横”策略便很好地抓住了国家对于安全和利益的两方面需求。
实际上,斯蒂芬·沃尔特的威胁制衡理论忽视了国家对于利益的追求。在斯蒂芬·沃尔特看来,安全利益是国家的首要利益,当国家面临外部威胁时的第一要务是维护自身的安全。
无论是制衡行为还是追随强者的行为都是为了保障自我生存和已经拥有的价值。制衡行为能够维护安全但也需要付出成本,而追随强者的行为在很多时候不仅可以保障自身安全,甚至还可以进一步扩展自己的利益。在很多情况下,国家会更加倾向于选择追随强者的行为。
无疑,斯蒂芬·沃尔特提出以威胁而不是以实力为核心概念建构联盟理论,是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在联盟问题上的一大进展。
但是,对联盟分化组合的认识,应该全面地考察国家多样化地利益需求,而不是仅仅考察国家的威胁关系或者安全利益。因为国家之所以结盟,可能是为了增加自己的安全,也可能是为了获取国际体系中的某种利益。
同时,战国时期纵横家们的思想也是当下我们研究联盟问题的重要思想宝库,对于我们今天思考联盟的起源和分化组合有着重要的启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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