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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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约
申请人需要登录深圳公积金官网,登录对应页面后选择公积金贷款预约,即可预约成功。
2、申请
申请人在预约时间内前往办理点提交材料,然后工作人员会告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审核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申请材料,确认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给予贷款或者不予贷款的决定。
准备如下资料
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3、已婚职工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原《房地产证》及卖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6、贷款申请人所有家庭成员30天内的房产查询证明(原件);
7、购房首期款凭证(含卖方出具的定金收据)及银行转账单据(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还款账户(受托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9、指定评估公司的房产询价单(复印件,30天以内)或评估报告(如申请时提供了房产询价单的,需在放款前补充评估报告原件);
10、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须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11、主申请人的父母做共同申请人的,需要提供能证明相互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12、买卖合同如有代理人签署的,需提供公证书(原件);
13、如买卖合同中有约定租赁条款的,需提供承租人出具的放弃购买权声明(原件)以及租赁合同和承租人身份证(一份复印件);
14、卖方出具的延期付款证明(如需);
15、如卖方为法人,则须提供卖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16、如卖方为法人,且有代理人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17、其他需要的资料。
一、贷款条件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不含当月)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所有贷款申请人须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一方也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4、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5、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6、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二、相关政策
1、在深圳申请公积金,申请人的配偶也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如果申请人的父母在在深圳市缴纳公积金贷款,父母也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2、申请人必须在深圳市连续正常缴纳公积金6个月以上;
3、申请人想要在深圳办理公积金住房贷款,那么要求申请人必须以前没有在深圳市办理过公积金贷款或者办理的贷款已经全部还清;
4、深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在接到申请人的申请表以及材料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做出申请人能不能贷款的决定;
5、贷款的额度不得高于房价减去首付款的额度;
6、申请人如果是一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的最高额度为50万,如果是两个人联合一起申请贷款,贷款的最高额度为90万;
7、如果申请人在3年内都没有提取自己账户当中的余额,申请人在办理贷款时,如果申请人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方式来确定贷款,那么可以帮助申请人提高10%的贷款额度;
8、深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贷款期限与申请人的年龄加起来不得超过70周岁。
申请人需要登录深圳公积金官网,登录对应页面后选择公积金贷款预约,即可预约成功。
2、申请
申请人在预约时间内前往办理点提交材料,然后工作人员会告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审核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申请材料,确认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给予贷款或者不予贷款的决定。
准备如下资料
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3、已婚职工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原《房地产证》及卖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6、贷款申请人所有家庭成员30天内的房产查询证明(原件);
7、购房首期款凭证(含卖方出具的定金收据)及银行转账单据(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还款账户(受托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9、指定评估公司的房产询价单(复印件,30天以内)或评估报告(如申请时提供了房产询价单的,需在放款前补充评估报告原件);
10、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须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11、主申请人的父母做共同申请人的,需要提供能证明相互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12、买卖合同如有代理人签署的,需提供公证书(原件);
13、如买卖合同中有约定租赁条款的,需提供承租人出具的放弃购买权声明(原件)以及租赁合同和承租人身份证(一份复印件);
14、卖方出具的延期付款证明(如需);
15、如卖方为法人,则须提供卖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16、如卖方为法人,且有代理人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17、其他需要的资料。
一、贷款条件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不含当月)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所有贷款申请人须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一方也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4、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5、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6、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二、相关政策
1、在深圳申请公积金,申请人的配偶也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如果申请人的父母在在深圳市缴纳公积金贷款,父母也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2、申请人必须在深圳市连续正常缴纳公积金6个月以上;
3、申请人想要在深圳办理公积金住房贷款,那么要求申请人必须以前没有在深圳市办理过公积金贷款或者办理的贷款已经全部还清;
4、深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在接到申请人的申请表以及材料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做出申请人能不能贷款的决定;
5、贷款的额度不得高于房价减去首付款的额度;
6、申请人如果是一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的最高额度为50万,如果是两个人联合一起申请贷款,贷款的最高额度为90万;
7、如果申请人在3年内都没有提取自己账户当中的余额,申请人在办理贷款时,如果申请人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方式来确定贷款,那么可以帮助申请人提高10%的贷款额度;
8、深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贷款期限与申请人的年龄加起来不得超过7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