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养猪场需要什么条件?什么手续?
办养殖场需要的条件:
1、畜禽栏舍选址应取得国土、林业等部门的许可,不可选在禁养区内;
2、应取得环保部门的环境评估;
3、在符合《畜牧法》里有关畜禽养殖场建立的各项规定下,到畜牧部门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申请手续:
1、养殖业主向所在街镇提出养殖项目申请;
2、所在地街镇政府对养殖场选址实地踏勘,对在适养区内且符合条件的,出具同意养殖项目的批复意见和适养区证明,并函告区畜牧兽医局;
3、区国土部门根据养殖场选址情况进行审核,对不在基本农田范围内的,出具非基本农田证明;
4、区畜牧兽医局对符合畜禽养殖发展规划的出具符合养殖发展规划证明;
5、区发改委对新建养殖项目进行备案;
6、养殖业主向环保部门申请办理环保手续;
7、养殖业主向区国土局申请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
8、养殖场建设完成后,向区畜牧兽医局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对一些乡镇行政区域范围内兴办畜牧养殖项目不予审批,其他镇兴办畜牧养殖项目要经过所在镇、村审核,符合所在镇规划要求,然后报县农业(林业)、环保部门审批,占用林地需到所在镇林业站办理林地占用审批手续。
2、应先与所在镇村委会、镇政府联系,再与镇林业站、县畜牧兽医局联系,如兴办的养猪场符合所在镇规划要求,然后按《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的条件建设,再申请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
参考资料来源:梅州日报——办畜禽养殖场需要什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