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和乡政府的区别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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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主要有以下区别:
(一)隶属不同:
1、乡镇政府是一级地方政府,属于基层政府。
2、街道办是一级政府如区县或者市政府的派出机构,本身并不属于一级地方政府。
(二)赋予权利不同:
1、乡镇政府人员编制,规模大于街道办,权限和自主性也更大一些。从法理上来讲,乡镇政府的权力是乡镇人大授予的,对乡镇人大负责。
2、街道办的权利是上级政府赋予的,对上级政府负责。
(三)所设地方不同:
1、乡镇政府多设在市区里的非主城区,大部分县城地区,以及乡村。
2、街道办多设在主城区,部分县城,从经济发展来看,街道办所在地经济大多比乡镇政府发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六十八条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
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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