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促进消费扩大和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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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收入分配格局
培育中等收入群体
通过改善创新、创业环境,鼓励诚实劳动与合法经营,拓宽居民收入来源,增加经营性收入占比,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同时,通过加大税收调节、财政转移支付等手段,提升城市低收入群体和农民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缩小贫富差距。中等收入群体占多数的橄榄型分配格局之所以有利于扩大消费需求,主要原因在于,“中等收入群体”这一概念衡量的不仅是收入和财富,更主要的是这个群体的生活方式和社会资源。这一群体可以在相对宽松的收入约束下,根据对未来持续、稳定的收入增长预期,有计划地安排家庭和个人消费计划,形成持久的消费倾向和较高的消费率,形成一支稳定的消费力量。
适应消费升级趋势
培育新消费增长点
随着居民收入水平提升,消费结构从物质型消费转向服务型消费,从生存型消费转向发展型、享受型消费,从模仿式、排浪式消费转向个性化、多元化消费。文化、赛事、旅游、健康、信息等内容构成新消费的重要载体,这为新常态下增长动力转换和改变投资的“脱实向虚”取向提供了新思路。只有沿着消费结构升级的方向组织生产,才能确保有效投资,高附加值的新产品或新服务才可能获得消费市场的认可。2015年末,国务院连续出台了两个文件——《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为新常态下增加服务有效供给、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创造经济发展新动力指明了方向。
善于运用“互联网+”
创新市场供给方式
传统商业模式主要依靠实体零售网点布局,受到物理空间的局限,销售能力相对有限,也相对割裂了供求信息,导致大量潜在消费需求处于休眠状态,无法转化为现实需求。然而,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商业模式,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和平台经济商业模式,能极大地丰富并拓展交易空间,有助于供求信息的精准对接,提高流通效率。与此同时,新的商业模式借助于价值链再造,压缩了传统商业模式下的价值传递部门,更加凸显价值创造部门的作用,起到提升经济运行效率和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近年来,浙江、广东等地“淘宝村”的实践经验值得推广。网购对于农村市场的渗透,既能帮助农产品适销对路,快速提高农民收入;又能挖掘农村市场消费潜力,提升农民生活质量。
净化消费市场环境
保护消费者权益
市场监管不力是导致消费市场乱象丛生的重要原因,要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出发,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从立法和执法层面加大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严厉打击“假劣伪冒”产品和“坑蒙拐骗”行为,尤其要加强在食品安全等关系国计民生重点领域的市场监督。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各级政府正在积极行动,构建更加完善的消费者保护体系和商业诚信记录,对不作为或作为不到位的部门进行问责,同时借助于媒体和网络力量,给优质产品“点赞”,把奸商“拉黑”。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效率
国际经验表明,当城镇化率超过55%之后,财政支出结构将从以建设支出为主转向以民生支出为主。2016年底,我国城镇化率已经达到57.35%,但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相对偏低,医疗卫生、教育和社会保障公共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约比同等发展中国家低20个百分点左右,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严重抑制居民消费的稳定需求增长。为此,亟需通过公共服务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均等化水平,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包括城乡流动人口在内的统一且广泛覆盖的公共财政框架,加大对城市内部和农村内部低收入群体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的财政支出力度,为居民消费增长解除后顾之忧。
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
促进要素自由流动
对土地、教育和医疗等稀缺资源的行政管制,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也是导致目前要素价格扭曲、个别商品及服务价格畸高的主要原因。应当看到,价格信号一旦失灵,稀缺资源就无法配置或流动到最需要的地方,也就无法得到有效利用,造成低效供给过剩和结构性短缺并存。因此,必须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破除土地制度、户籍制度、金融制度对要素流动的阻碍与束缚,倡导机会公平与物尽其用的发展理念,从体制上释放人们的消费潜力,让更多的人能够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培育中等收入群体
通过改善创新、创业环境,鼓励诚实劳动与合法经营,拓宽居民收入来源,增加经营性收入占比,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同时,通过加大税收调节、财政转移支付等手段,提升城市低收入群体和农民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缩小贫富差距。中等收入群体占多数的橄榄型分配格局之所以有利于扩大消费需求,主要原因在于,“中等收入群体”这一概念衡量的不仅是收入和财富,更主要的是这个群体的生活方式和社会资源。这一群体可以在相对宽松的收入约束下,根据对未来持续、稳定的收入增长预期,有计划地安排家庭和个人消费计划,形成持久的消费倾向和较高的消费率,形成一支稳定的消费力量。
适应消费升级趋势
培育新消费增长点
随着居民收入水平提升,消费结构从物质型消费转向服务型消费,从生存型消费转向发展型、享受型消费,从模仿式、排浪式消费转向个性化、多元化消费。文化、赛事、旅游、健康、信息等内容构成新消费的重要载体,这为新常态下增长动力转换和改变投资的“脱实向虚”取向提供了新思路。只有沿着消费结构升级的方向组织生产,才能确保有效投资,高附加值的新产品或新服务才可能获得消费市场的认可。2015年末,国务院连续出台了两个文件——《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为新常态下增加服务有效供给、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创造经济发展新动力指明了方向。
善于运用“互联网+”
创新市场供给方式
传统商业模式主要依靠实体零售网点布局,受到物理空间的局限,销售能力相对有限,也相对割裂了供求信息,导致大量潜在消费需求处于休眠状态,无法转化为现实需求。然而,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商业模式,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和平台经济商业模式,能极大地丰富并拓展交易空间,有助于供求信息的精准对接,提高流通效率。与此同时,新的商业模式借助于价值链再造,压缩了传统商业模式下的价值传递部门,更加凸显价值创造部门的作用,起到提升经济运行效率和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近年来,浙江、广东等地“淘宝村”的实践经验值得推广。网购对于农村市场的渗透,既能帮助农产品适销对路,快速提高农民收入;又能挖掘农村市场消费潜力,提升农民生活质量。
净化消费市场环境
保护消费者权益
市场监管不力是导致消费市场乱象丛生的重要原因,要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出发,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从立法和执法层面加大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严厉打击“假劣伪冒”产品和“坑蒙拐骗”行为,尤其要加强在食品安全等关系国计民生重点领域的市场监督。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各级政府正在积极行动,构建更加完善的消费者保护体系和商业诚信记录,对不作为或作为不到位的部门进行问责,同时借助于媒体和网络力量,给优质产品“点赞”,把奸商“拉黑”。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效率
国际经验表明,当城镇化率超过55%之后,财政支出结构将从以建设支出为主转向以民生支出为主。2016年底,我国城镇化率已经达到57.35%,但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相对偏低,医疗卫生、教育和社会保障公共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约比同等发展中国家低20个百分点左右,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严重抑制居民消费的稳定需求增长。为此,亟需通过公共服务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均等化水平,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包括城乡流动人口在内的统一且广泛覆盖的公共财政框架,加大对城市内部和农村内部低收入群体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的财政支出力度,为居民消费增长解除后顾之忧。
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
促进要素自由流动
对土地、教育和医疗等稀缺资源的行政管制,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也是导致目前要素价格扭曲、个别商品及服务价格畸高的主要原因。应当看到,价格信号一旦失灵,稀缺资源就无法配置或流动到最需要的地方,也就无法得到有效利用,造成低效供给过剩和结构性短缺并存。因此,必须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破除土地制度、户籍制度、金融制度对要素流动的阻碍与束缚,倡导机会公平与物尽其用的发展理念,从体制上释放人们的消费潜力,让更多的人能够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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