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转院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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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参保患者办理转诊转院登记,应持有以下所需材料:1.转出医院开具的《转诊转院审批表》;2.转入医院开具的《住院证》(加盖医保专用章);3.《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法律依据:
《医院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 病员住院由本院门诊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凭医师开具之住院证,门、急诊病历,公费医疗证,记帐单(自费者按规定预交住院费)到住院处办理手续,住院处再通知病区。危重病员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病员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传染病员住院必须严格进行卫生处理。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住院病员,介绍住院规则及病房有关制度。
参保患者办理转诊转院登记,应持有以下所需材料:1.转出医院开具的《转诊转院审批表》;2.转入医院开具的《住院证》(加盖医保专用章);3.《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法律依据:
《医院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 病员住院由本院门诊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凭医师开具之住院证,门、急诊病历,公费医疗证,记帐单(自费者按规定预交住院费)到住院处办理手续,住院处再通知病区。危重病员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病员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传染病员住院必须严格进行卫生处理。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住院病员,介绍住院规则及病房有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