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要离婚,孩子怎么办?
对于我个人来讲,能够接受父母出现婚姻状态的问题。毕竟感情方面是不能勉强的,而且对于父母来讲,他们也是经过深思熟虑做的决定,所以我也会尊重他们的做法。
1、学会尊重父母的决定
父母选择离婚,一定是经过深思熟虑,认为这样做对双方都好,才会下决心结束这段感情。所以,你要接受这个无法改变的事实,要尽量地去缓解自身的情绪。你要明白,一个家庭中的两个人若是彼此不再相爱了,依然在一个屋檐下共同生活,那种氛围对你来说未必是好事情,你不仅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而且还会因为父母之间无休止的争吵,或是彼此无视对方的冷漠,而让你内心压抑和痛苦。
而这种身心的煎熬,对于父母来说,往往长痛不如短痛。既然他们选择了离婚,那你要体谅他们,或许分开后,他们各自安好,生活会幸福,美好。而对于你来说,毕竟陪伴他们的时间是有限的,与其见他们凑合在一起痛苦地生活,倒不如让他们寻求自己更好的归宿。
2、多关心父母
父母离婚,突然三口之家少了一位,内心自然会缺失安全感,觉得自己的家不完整,和其他有父母的家庭不一样了。其实对于离婚的父母来说,分手后会面临各种问题,而培养起来的生活习惯也也被打破,因此,双方都需要有一个适应的过程。而原本就焦头烂额的他们面对你时,一定会内心自责,惭愧。
心内便极其的不好受,若你调整不好,反应激烈,掺合在父母的矛盾纷扰中,不亚于是往他们受伤的心口上又撒了几把盐。这样他们平复自己情感的过程便会更加艰难。故此,学会体谅他们,要告诉自己这样的结果,对他们来说是最好的,而你会努力地去适应。而生活也会越过越好。
2023-11-02 · 百度认证: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官方账号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