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时能改变商标的字体或形状吗
商标使用时不能改变商标的字体或形状。
商标使用时若想改变商标的图案、字体或形状,需要重新向国家商标局提交新的商标注册申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十四条 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第四十九条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2024-03-20 广告
2019-12-10 · 高企申报、创新基金、版权登记、商标等代理
比方说你的商品要谈一个大客户,或者是要入驻大型超市或卖场,人家肯定要你出示商标注册证的。这时候你的实际商标和注册的不一样,人家无法跟你合作。
推荐于2016-03-20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商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如果不重新申请并将新的商标标样当做注册商标使用的,会面临以下情况。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改变形状后,不一定会按照图形商标处理,要看你变形的程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