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消费权益比较熟悉的法律人士请进!很烦很着急...
因为今年年底结婚,我在今年5月份的时候到广州某酒家了解情况并相中其中一个宴会厅,了解酒席价格时,酒家给了我们一份有六个价格档次婚宴餐单,但餐单备注同时又标示我们相中的宴会...
因为今年年底结婚,我在今年5月份的时候到广州某酒家了解情况并相中其中一个宴会厅,了解酒席价格时,酒家给了我们一份有六个价格档次婚宴餐单,但餐单备注同时又标示我们相中的宴会厅只能选择其中每席2198元或以上的四档菜式,当时我和太太认为其中最低的2198元每席还勉强能承受.就马上预定了12月某日的婚宴酒席同时交了4000元订金,酒家人员跟我们说菜单提前十天过来落实就可以了,那我们也就心安理得地回去了.时间来到十月中旬,我到酒家拿请帖的时候赫然发现他们的餐单更新了(确切地说是菜单上的价钱更新了)!同样是原来的六个套餐但其中的五个都普遍加了两百到四百块每席,而一开始我和太太相中的2198元那一档已经变成2428元每席(里面的菜式没变)。我马上跟酒家人员交涉,问他我是五月份下的订,价格是按照我下订之时的价格还是目前更新后的价格?他肯定地说“你12月才摆酒当然是按照目前的价格啦!”。我的天,我当时是冲着2198元的价格下的订金,现在酒家说加就加,一桌就加了两百多,几十桌算下来就白白多花六千多块了!我很想请教一下他们酒家这样做合法吗?我又能怎样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呢??恳请指点一下!万分感谢~~
下订时我并没有签任何合同啊!我已经把订金收据和新旧两份菜单保留起来,但我现在发现旧那份菜单上的备注栏有写有"以上价格及优惠条件之任何更改本宾馆不另行通告;以所订宴席之日前十天内定价为准;以上各事项内容本宾馆保留最终解释权"的条款。请问酒家这种霸王条款能成立吗?作为消费者能奈它何吗??
另,各位行家如果知道消费法或其它什么法有相关条文保障相应权益的话,可否帮忙列出相关的法律条文呢?小弟在此叩谢各位兄台大恩了!! 展开
下订时我并没有签任何合同啊!我已经把订金收据和新旧两份菜单保留起来,但我现在发现旧那份菜单上的备注栏有写有"以上价格及优惠条件之任何更改本宾馆不另行通告;以所订宴席之日前十天内定价为准;以上各事项内容本宾馆保留最终解释权"的条款。请问酒家这种霸王条款能成立吗?作为消费者能奈它何吗??
另,各位行家如果知道消费法或其它什么法有相关条文保障相应权益的话,可否帮忙列出相关的法律条文呢?小弟在此叩谢各位兄台大恩了!! 展开
10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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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店的作法显然不合法。
2,能否维护自己权益的前提是能够证明双方的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
3,菜单备注的条款无效。酒店单方提高价格,属于合同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
双方对价格最终协商不成的话。你可以要求按原价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
附: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2,能否维护自己权益的前提是能够证明双方的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
3,菜单备注的条款无效。酒店单方提高价格,属于合同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
双方对价格最终协商不成的话。你可以要求按原价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
附: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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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
去消协投诉!
我在北京,本人接受此方面的法律援助!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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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LZ所提的问题个人理解为一种诺成性合同。所谓诺成性合同 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
也就是说只要你们俩意思表示一致 你选定了菜式 酒店接受了定金 合同即可认定为成立 酒店无权单方面改变合同内容 所以他们擅自改变价格 对你是没有约束力的。他们备注栏里的这种格式条款明显的违背了民法里边的公平原则 自然是不能成立的。
至于维权嘛 你可以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 并且赔偿你的相关损失 也可以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 继续履行合同 建议先跟酒店进行沟通 沟通不成 您可以保存好相关证据 向消协投诉 或者提起诉讼。相关法条嘛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也就是说只要你们俩意思表示一致 你选定了菜式 酒店接受了定金 合同即可认定为成立 酒店无权单方面改变合同内容 所以他们擅自改变价格 对你是没有约束力的。他们备注栏里的这种格式条款明显的违背了民法里边的公平原则 自然是不能成立的。
至于维权嘛 你可以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 并且赔偿你的相关损失 也可以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 继续履行合同 建议先跟酒店进行沟通 沟通不成 您可以保存好相关证据 向消协投诉 或者提起诉讼。相关法条嘛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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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情现在太多了,没办法,深表同情
"以上价格及优惠条件之任何更改本宾馆不另行通告;以所订宴席之日前十天内定价为准;以上各事项内容本宾馆保留最终解释权"。
这个条款既然在你们签订时你已经只看到并签字了,就说明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所以,现在你两条路可走:1.你交的4000定金就给他们了。2.认了,还在他们那里做喜宴。这就看哪项能让你少花了,吃一堑长一智,以后签这种合同的时候就有经验了
"以上价格及优惠条件之任何更改本宾馆不另行通告;以所订宴席之日前十天内定价为准;以上各事项内容本宾馆保留最终解释权"。
这个条款既然在你们签订时你已经只看到并签字了,就说明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所以,现在你两条路可走:1.你交的4000定金就给他们了。2.认了,还在他们那里做喜宴。这就看哪项能让你少花了,吃一堑长一智,以后签这种合同的时候就有经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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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你如果打官司费时费力,你的婚还怎么结呢?首先就要去找酒家的负责人谈判,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有关系就用关系,协商协商,能减少点就减少点;同时也要再寻找寻找其他还有没有合适的酒家;向消费者协会反映看看能协调吗;都不行就只好先加钱办婚礼。如果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就等办完婚礼去起诉酒家返还多少的钱,打赢打不赢起码不耽误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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