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的权属性质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这种房子一般是划拨性质的房子,比如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类似土地没有交过土地出让金,但是一样可以卖,只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就可以了。土地年限共补交土地出让金开始计算,住宅就是那个时间开始70年。
房产证上写:
1、权属性质: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2、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凭这两点,即可确认你的房屋所有权是指通俗说的“大产权房”,“小产权房”是指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即不能上市,不能分割,具有限制产权。
居住用地的土地出让最高年限为70年,一般在取得土地时未必是按最高年限取得,而且从建设到出售须要一段时间。
从我本地来看,开发商取得开发用地用于建造房屋的多为50年,减去从开发到出售用去的年限,到过户给你时,土地使用权一般不满50年。
扩展资料:
国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和军事设施用地等所有权为国家的土地。
基本介绍
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者拥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宗地范围内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划拨范围。使用权经依法登记后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使用权人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途和使用条件开发建设和使用土地。需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需转让、出租的,使用权人应当持资料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过程中,政府保留对土地的规划调整权。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土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改建、翻建、重建的,必须符合政府调整后的规划。
政府为公共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土地,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提供便利。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土地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3.自批准的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起,逾期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4.因用地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
审批规定
一、为加强国家建设用地管理,严格审批制度,合理利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法规,制订本暂行规定。
二、凡经国务院主管部门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或者按国家规定准许建设的项目,均适用本暂行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城乡集体和个人在城镇内的各类建设项目,可参照暂行规定办理。
三、按规定批准的建设项目,已列入本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或批准列入预备项目的,建设单位方可申请用地。
四、建设项目用地实行计划指标控制,首先保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审批建设项目用地,要符合当地年度用地计划。不得超指标审批。
五、征(拨)建设用地程序
(一)申请用地
建设单位持批准的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有关文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项目建址申请。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建址在城市规划区内,应征得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同意;用地涉及其它部门,还应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根据确定的项目建址,委托有资格的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等事宜。项目初步设计按规定经批准后,建设单位持有关文件和图纸、资料向县级以上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正式提出用地申请。同时,按土地审批权限抄报上级土地管理部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有建设用地
房产证上土地国有是指开发商是通过交纳土地出让金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而这种土地一般是住宅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扩展资料:
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
1、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人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有拍卖、招标和协议三种方式。
2、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如出售、交换、赠与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构成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一级市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构成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二级市场。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目前情况比较复杂,在法律中并无系统的规定,各地的做法也不一致。从原则上讲,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建设。因此,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目前一般是指不改变农用地性质的承包和转包。
通过土地划拨及建设用地程序取得的使用权是无限期的,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取得使用权的,按照土地的用途不同,使用权的年限也不同。
3、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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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房子一般是划拨性质的房子,比如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类似土地没有交过土地出让金,但是一样可以卖,只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就可以了。土地年限共补交土地出让金开始计算,住宅就是那个时间开始70年。
房产证上写:
1、权属性质: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2、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凭这两点,即可确认你的房屋所有权是指通俗说的“大产权房”,“小产权房”是指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即不能上市,不能分割,具有限制产权。居住用地的土地出让最高年限为70年,一般在取得土地时未必是按最高年限取得,而且从建设到出售须要一段时间。从我本地来看,开发商取得开发用地用于建造房屋的多为50年,减去从开发到出售用去的年限,到过户给你时,土地使用权一般不满50年。
来源为:
拓展资料
1、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者拥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宗地范围内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划拨范围。使用权经依法登记后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2、使用权人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途和使用条件开发建设和使用土地。需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3、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需转让、出租的,使用权人应当持资料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