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帮我写个作文,必须要超过500字,最好的字数要500字以上到600字以下,要求下面有

是要写一件事,注意,就一件,多了不给分还有,场面不要改变,要从中讽刺,批评,表扬某些人和事。... 是要写一件事,注意,就一件,多了不给分
还有,场面不要改变,要从中讽刺,批评,表扬某些人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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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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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义的一件事
前天下午,我做完作业后,坐在窗前看书。
看着看着,我发现乌云密布,天色渐渐暗了,像锅底一样。我推开家门,跑了出去。只见空中电闪雷鸣,不一会儿就下起了倾盆大雨,豆粒般的雨点打在我的脸上,就像刀割一样。我跑回家,把敞开的窗户关上后,才想到:妈妈没有多穿衣服,会很冷,雨下得这么大,她又没带伞,会被雨淋湿了,回来肯定成“落汤鸡”了。每当下雨时,我在学校大厅避雨,走来走去,心急如焚,可是,我刚要冲进雨幕时,却朦胧地看见一个面容憔悴的阿姨,听见一声温柔的声音:孩子,妈妈来晚了,我们回家吧!这时,我才发现她是我的妈妈。路上,妈妈把伞撑开,打在我的头上,她淋着雨,我让妈妈也打上伞,可是妈妈很‘倔强’……这时,我发现妈妈的两鬓又增添了许多银丝……想到这里,我决定要给妈妈温暖——给她送厚衣服和雨衣。我准备好后,便去妈妈单位门口等着。我看见别的叔叔阿姨有的打着伞,高兴地走在回家的路上;有的没带伞,急匆匆地往家赶。厂子里空荡荡的,加上打雷的声音,我有些害怕了。焦急地说我:“怎么看不到妈妈出来呀?”我心里想:妈妈该不会是留在厂里加班了吧?不会的,我一个人在家,妈妈不可能不回来。我等了20分钟,就抓耳挠腮,心里非常着急,于是,我就去妈妈的办公室了。我透过细细的门缝,看到了慈祥的妈妈目不转睛地盯在那一篇篇论文上,我心里想:妈妈太辛苦了,把心血都花在了工作上,居然忘了回家。我已经摆好了口形,就差发出声音了,可我停住了,是怕影响妈妈工作。于是,我一声不响地站在门外等候着。等妈妈干完活儿后,已经6:20了。她走出办公室,发现了我,我高兴地看着妈妈,赶紧说:“妈妈,今天下着倾盆大雨,您只穿了一件T恤衫,我给您带了厚衣服和伞,我们回家吧!”妈妈看着天真幼稚的我,笑了,并且挺惊讶,说:“谢谢你,孩子。你是一个关心父母的好孩子……”我们一边走一边说。路上,我感觉到妈妈高兴地哭了。
父母为我们付出了很多,我以后还会做更多有意义的事,回报父母的爱。
匿名用户
201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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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我和书的故事

1.周末的晚上,走进久未光临的新华书店,买了一大摞书,《时文经典》一套六本,毕淑敏作品集,可买回来后又觉后悔,因为家里还有好多书还没有好好去读。
  
我有个很不好的习惯,看见喜欢的书就手痒,就想着把所有的书一股脑儿搬到家里。有一次在杭州学习时,看到李碧华的书,一下子买了七本,拎到家里,手痛了好长时间。
  
也许这与小时候没书看有关。
  
我生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那时候没有图书室,没有电视,更没有电脑,所以除了识字课本外,仅有的书就是小人书。记得小学时候有一年我获得三好学生,奖品除了一支笔外还有一本小人书,至今我还记得这本小人书的名字,叫《牛虻》。可惜只有上集,我看完后,很想找下集,问了和我同时获奖的同学,就是没有,为此还难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总想知道牛虻最后的结局,直到读中专时,才好好的完整的读了一遍。造成了现在一个可笑的习惯,每次看书时总要先翻看最后一页。
  
读初中时,由于同村和我年龄相近的孩子不多,而我个儿又小,所以妈妈不允许我去河里摸田螺或者去赶海,暑寒假时最多的时间就是呆在家里,无聊之余,就开始摸索着看书。记得最早看的长篇小说是《虾球传》,书里讲的是什么早就忘了,只记得虾球是一个人名,也许有空时候应该再去读一遍。
  
慢慢的,对书有了兴趣,把家里所有可看的书都看了,就开始找书看。因为身居农村,没有书店,还好爸爸是个老师,可以从学校图书室或别的老师这里可以借些书来看。借到什么书,就看什么,尽管当时识字不多,可我还是借助字典完成了我原始的知识积累。就这样稀里糊涂的读了不少书,《铁道游击队》《海瑞大红袍》《庭院深深》……大伯家有本泛黄的《封神榜》也被我翻看过。常常被小说中精彩的情节和故事吸引,也有过因看书把饭烧焦的经历。那时不知道用眼卫生,所以留给我现在的是750度的近视眼。
  
渐渐,书就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
  
进入卫校后,受同学影响,看的最多的还是言情小说和武打小说。当时没钱买书,看的书都是租的。我们学校山下有好几个租书店,放几块押金,然后一本书5角或1块钱,看完为止。因是租来的书,不免想赶时间看完它,有时还开“夜车”,快的时候一天能够看上两本,当然其中难免有点走马观花。
  
卫校四年,不知不觉中啃完一本又一本,换了一套又一套。看了琼瑶、金庸的全部作品,梁凤仪、岑凯伦、亦舒、古龙、梁羽生的大部分作品;也阅读一些中、外作家的文学作品,如《平凡的世界》、《大红灯笼高高挂》、《红与黑》、《简爱》、《红楼梦》等等。
  
  此时,我才稍微领悟到一点文学的真谛,对文学才算有一个浅显的认识。
  
工作的最初几年里,应该说是我涉猎书籍最多最杂也是看得最认真的几年。余秋雨、鲁迅、毕淑敏、张爱玲、苏童等作家的知名作品还有一些知名的外国文学,我一一拜读。这时候开始自己买书也开始有意识的集书,还参加了贝塔斯曼书友会,但囊中羞涩,还是租看的为多。虽说买得不多,但几年下来,慢慢地拥有自己一小部分的书籍。
  
这时,书不仅仅是用来看了,而是用来读了,看是一目可千行,读时字字入心坎。一杯茶,一首歌,一本书;或长篇或短章;可小说可散文。每每闲暇时,我便会坐拥书城,闻着我喜欢的油墨香味,感受书给我带来的那一份消遣、那一份恬淡、那一份惬意……常常沉醉常常思索。
  
现在,庆幸自己还是喜欢看书,还是会在床头放上几本书,还是有买书的冲动。但也许是工作太忙,也许是娱乐方式太多,更多的可能是因为缺乏心情,总归是因俗人俗事、俗套俗心,看书时多为速速浏览,难得再静下心用心去“读”书了,特别是长篇小说。虽然有时也买上几本,但翻过几页后就丢于一旁,有的书甚至连一页了没翻,想起来真是惭愧。买了一套24本的外国文学作品,除以前看过的不算,我只完整的看了三本。
  
七月份考完职称英语后,我拿出书柜里的藏书重读,才发现自己珍藏了好多宝贝,接下来就待我去慢慢挖掘,细细品味了。
  
以后,我可能会改变生活,我也可能会迁就生活,所以人生的行囊里总会失去一些,也会装进一些,但我会永远留一个存放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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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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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到百度搜一下,新人新事学雷锋还好吧.这样就可以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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