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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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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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
2.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参与本市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有关交通规划研究,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道路运输、道路运输服务业、公共汽车电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轮渡、停车场、汽车租赁、物流业的监督管理和公路、城市道路路政管理(城市道路的人行道及相关公共场地的挖掘、占道审批许可除外,下同),负责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管理,组织制定相关政策、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监督执行相关准入制度、技术标准,组织实施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4.负责城市道路和公路养护维修行业的监督管理,承担由市本级负责的城市道路和公路养护维修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城市道路附属设施(车行隔离栏、人行护栏除外,下同)、交通设施(交通信号灯、诱导屏、交通监控设施除外,下同)、公共汽车电车客运服务设施、道路运输站(场)的监督管理。
5.牵头组织全市道路交通畅通保障工作,建立大中型城建项目及配套设施交通影响评估制度并组织审查。
6.组织拟订近期交通建设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统筹协调交通运输网络建设,组织指导道路运输站(场)、公共汽车电车客运服务设施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7.依权限对交通基本建设资金进行监督管理,统筹编制城市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维护计划、交通改善工程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按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统筹编报公路运输枢纽、港航设施建设等有关项目交通运输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参与编制交通年度建设计划,协调或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
8.负责公路、城市道路收费管理及联网收费的组织协调和监管工作,负责有关交通基础设施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主体招标投标的组织协调和监管,参与拟订交通行业相关收费标准并监督实施。
9.负责组织协调广州地区多种运输方式的衔接,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旅客运输,承担铁路、民航、港口、邮政等综合运输的协调工作。
10.组织协调制定全市交通行业科技政策、重大科技项目开发、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交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参与交通行业无线电通信管理的相关工作,牵头协调广州电子口岸建设工作。
11.负责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管理,参与调查处理交通行业重特大安全事故,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12.受市政府委托管理广州地区交通战备工作。
13.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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