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的历史沿革
尧、舜、夏、商时代,高唐属兖州之域。
西周时,文王分封诸侯,高唐被封为姬姓的用国。
春秋时,高唐属齐国西界,称高唐邑。
秦朝时,高唐属东郡。
西汉时,划分郡、县,始置高唐县,隶屑青州刺史部平原郡。东汉时高唐属冀州部清河国。
三国时,高唐属魏国冀州平原郡的侯国。
西晋时,高唐县属冀州平原国。
刘宋元嘉九年(公元432年),侨置高唐县于今章丘县水寨村附近,属侨置冀州东平原郡。
北魏皇兴三年(公元469年)将刘宋侨置冀州更名齐州,侨置高唐县又属齐州东平原郡。
北魏景明三年(公元502年),复置高唐县,属济州南清河郡。
北齐公元550年,废除清河郡及灵县,高唐又改属于济州部清河郡。
隋朝时,高唐属冀州部清河郡。开皇十六年(公元598年)属博州,统辖高唐、聊城、堂邑三县。同时,将刘宋侨置之高唐更名章丘。
唐贞现元年,高唐属河北道博州博平郡。
公元690年,武则天称帝时改国号为周,因忌讳唐字,遂于长寿二年(公元693年)改高唐县为崇武县。
神龙元年公元(公元705年),唐中宗即位,恢复唐朝国号,复名高唐县。唐末,高唐属魏博节度使,又属天雄军。
后梁开平二年(公元908年)改高唐县为鱼邱县。
后唐同光二年(公元924年),复名高唐县。
公元936年,石敬瑭建后晋,因瑭与唐同音,是年改高唐县为齐城县。
后汉乾祜元年(公元948年)复名高唐县,属博州。宋朝废道,分天下为十五路。高唐属河北东路博州。
公元1023年,高唐属河北东路博平郡。
金时,高唐县属山东西路博州博平郡。
元朝,高唐初属大名路,后属东平路。至元三年改博州为东昌,辖高唐等六县。至元七年(公元1270年)于高唐属高唐州,直属中书省。至正七年(公元1347年)高唐县治所移于今地。
明朝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高唐称州,统恩县、夏津、武城三县。高唐州属山东布政使司东昌府。
清初,高唐州属东昌府,雍正八年升高唐州为直属州,辖禹城、临邑、平原、陵县。雍正十二年复归东昌府。
民国元年撤州设高唐县,属山东东临道。
民国17年直隶山东省府,25年属第六行政公署。
民国27年高唐沦陷,属伪山东东临道,同属国民党第四行政公署。
1945年高唐解放,人民政权属冀南第二专署。
1941年初将高唐县分为唐北县和唐南县,同年秋又合二为一,复名高唐县。
1949年,高唐县属平原省聊城专员公署。
1952年,平原省撤销,改属山东省聊城专署。
1950年将茬平县侯桥等11个村庄划归高唐县。
1956年3月撤销清平县后,将其旧城镇划入高唐县;同时将茌平县琉璃寺乡划归高唐县。
1958年12月,国务院批准撤销禹城县全境并入高唐,
1961年10月恢复禹城县。高唐县仍辖原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