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惠国待遇,透明度原则,逐步自由化原则,国民待遇原则。高度重视履行同各国达成的多边和双边经贸协议,加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建立有约束的国际协议履约执行机制,按照扩大开放的需要修改完善
法律法规,在行政许可、市场监管等方面规范各级政府行为,清理废除妨碍公平竞争、扭曲市场的不合理规定、补贴和做法,公平对待所有企业和经营者,完善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的
营商环境。
由于
服务贸易是第一次被纳入多边贸易体制的谈判范畴,服务贸易本身所涉及的问题又纷繁复杂,不可能在第一轮谈判中就能够就所有的问题作出多边的规则和纪律。所以,服务贸易总协定中就许多问题仅是作了原则性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