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考总分多少分
湖南省考总分100分。
1、一般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
2、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30%+申论×30%+法律专业知识×40%。
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普通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申论×40%+招警专业科目×20%。
4、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5、湖南警察学院教师、长沙市人民警察学校教师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申论×20%+教学试讲成绩×60%。
6、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法律地位
我国国家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主要由国家为他们提供工资、退休和福利等保障。
2006年,国家公务员法实施后,除行政机关外,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也纳入公务员队伍,比如组织部、宣传部、党史研究室、文献研究室等等。
公务员的法律地位是指公务员在各种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综合表现。公务员因其具有的双重法律身份而享有不同的法律地位:
一方面,公务员是公民。这一身份决定了公务员首先享有自然人的法律地位。
另一方面,公务员是国家的公务员。这一身份决定了公务员享有公务员的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