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公共选择理论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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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公共选择理论的基本内容如下:
公共选择理论在英文文献里通常称作“公共选择”,又称新政治经济学或政治学的经济学,是一门介于经济学和政治学之间的新的交叉学科。它以微观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尤其是理性人假设)、原理和方法作为分析工具,来研究和刻画政治市场上的主体的行为和政治市场的运行。
公共选择,是指人们提供什么样的公共物品,怎样提供和分配公共物品以及设立相应匹配规则的行为与过程。公共选择理论则期望研究并把研究结果影响人们的公共选择过程,从而实现其社会效用的最大化。
公共选择的内容:
公共选择作为一种政治过程,有着不同的方面,即要经过立宪、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过程。在第一阶段即立宪阶段,所进行选择的是制定根本性的法规来约束人们的行为;第二阶段即立法阶段,主要是在现行的规则和法律范围内展开集体活动。
而第三阶段即行政和司法阶段则是个执行阶段,它将立法机构通过的法案具体付诸实施,并且执行各项决策。在这三个阶段中,问题最多的是行政和司法阶段,这个阶段的操作难度也是最大的,因此,通常认为这个阶段是公共选择理论最为重要的阶段。如果从行政的角度来研究和阐述公共选择理论的相关问题,这无疑是最具有现实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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