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生前财产放在儿子帐户,死后其他子女可以要回么
可以要回。
1、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的规定: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3、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4、根据《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扩展资料: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遗产继承
《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首先,从法律上来说,您母亲的钱无论放在什么地方,只要不存在遗嘱或赠与等明确表示将财产给予他人的表示,那么这部分财产仍然是属于您母亲的。在此基础上,您母亲去世后,首先应从这部分财产中分出1/2,这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您父亲的那一份,应当先给予您父亲,不能作为遗产分割。剩余的1/2根据您父亲及您的兄弟姐妹按人头均分。
其次,您现在的问题在于,您主张20万中大部分是母亲的,但具体数额是多少这一点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否则在无法区分的基础上,从法律上来说是推定为儿子所有的。
最后,建议您召集所有的兄弟姐妹,在大儿子在场的情况下召开家庭会议,并进行录音,较为婉转的讲明时间、地点、及您想要证明的事项,只要对方在录音中明确认可,即可作为证据使用。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录音的话需要通过在场所有人同意才有法律效应,还是偷偷录音就可以?
不用经过同意。如果您打算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聘请当地的律师介入,从而更好的维护您的权益。
2015-08-26
放在儿子账户中,需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是老人的财产才行。
而且取款时由账户开户人来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