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和经销商是什么意思?有何区别?
代理商和经销商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
经销商,就是在某一区域和领域只拥有销售或服务的单位或个人。这个就是经销商。代理商又称商务代理,是在其行业管理范围内接受他人委托,为他人促成或缔结交易的一般代理人。
代理商是代企业打理生意,是厂家给予商家佣金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所代理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而不是商家。因为商家不是售卖自己的产品,而是代企业转手卖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赚取企业代理佣金的商业单位。
2、买卖双方关系不同
代理的双方是一种代理关系,而经销双方则是一种买卖关系。代理是以委托人即厂商的名义销售,签订销售合同,而经销商则以自己的名义从事销售。
3、对产品的所有权不同
经销商具有独立的经营机构 ,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买断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获得经营利润 ,多品种经营 ,经营活动过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货商限制 ,与供货商责权对等。
代理商没有商品的所有权,只是促成交易,从中赚取佣金。代理是代企业打理生意,不是买断企业的产品,而是给予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
扩展资料:
类型
1、总代理:又称全权代理,是在市场上作为被代理人全权代表的代理商。这种代理商有权处理本人日常业务或专业活动中随时发生的事务,也有权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一般性活动。
2、独家代理:是一种狭义代理人概念,指通过协议规定代理人在特定地区、特定时期内享有代理销售某种商品的专营权。其业务限于商业活动,具有垄断性。
3、一般代理商:指在同一地区、同一时期内,委托人可以选定一家或几家代理商作为一般代理人,根据销售业绩支付规定的佣金和补偿费用。
4、单一商号代理商:指仅为一个单一的企业主从事代理活动的代理商,其经营效益首先取决于企业主提供的业务情况,对企业主有很大的依赖性。
5、区域代理商:指在一定区域或一定的消费集团内从事的代理活动。此种不排除企业主自己在该地区内缔结交易或由第三人促成交易的可能性与合法性,但即使未参与,对于与企业关系规定的应由他代理的区域或消费集团成员所缔结的交易,同样享有佣金请求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代理商
2024-10-22 广告
经销商可以分为一般经销与独家经销。在独家经销情形,一般会规定经销商最低交易数量、不得经销相竞争的其他供货商产品等。
代理商是指被代理人或委托人授予代理商以“销售商品的代理权”,在销售代理权限内代理商代理委托人搜集订单、销售以及办理销售有关事务。
区别:代理的双方是一种代理关系,而经销双方则是一种买卖关系。代理是以委托人即厂商的名义销售,签订销售合同,而经销商则以自己的名义从事销售。
代理商特点:
职责主要是为他人促成交易和缔结交易;
必须固定地从事受他人委托的活动;
是独立的商事经营者;
代理对象不必是商人,也可以不以营利为目的。
分销是一个销售方式概念,分销商是一个中转站,一个制造企业将产品委托中转站销售。代理商是受制造企业授权在一定区域时间终端等进行销售,经销商类似于贸易商,自由贸易。
代理是什么,经销商和代理商的区别是什么
经销商和代理商之间有什么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