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总纲规定科学发展观是什么?
科学发展观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
1、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2、全面,就是要在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同时,加快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建设,形成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
3、协调,就是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
4、可持续,就是要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形成背景: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中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中国发展要求,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
科学发展观,是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在认识上的重要升华,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一个飞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包括:
以人为本的发展观。
全面发展观。
协调发展观。
可持续发展观。
十八大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的行动指南。
发展历史:
科学发展观是在坚持毛泽东、邓小平和江泽民同志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充分肯定新时期特别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的基础上,从新世纪新阶段的实际出发。
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努力把握发展的客观规律,汲取人类关于发展的有益成果,着眼于丰富发展内涵、创新发展观念、开拓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提出来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