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心爱的人,就该去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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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不被时代给抛下,看完《余罪》后,我紧接着就通宵达旦地看了《好先生》,然而看到第四集,我就彻底炸毛了。
导演和编剧就是一文艺癌重度患者,毫不客气地说,他们的思路还停留在我十七八岁的阶段。
那时候我连女朋友都没有,就天天杞人忧天,假如女朋友离开我了怎么办?
怎么办呢?我一定要去一个没有她的城市,头发留到脚后跟,胡子留得能吊死自己,睡最脏的桥洞,喝最烈的烧酒,和不同女人性交,被不同的男人追打,总之有多颓废就要多颓废。
没错,就是一个翻版的李寻欢。
只有这样,有一天女朋友知道我这么惨,一定会心疼的满脸泪水心如刀割,而后回心转意拥我入怀。如果她不回心转意,我就去死,让她后悔遗憾心痛,一辈子不得安宁。
后来,我谈过几次恋爱,也分过几次手,却完全没按照这个套路出牌,因为我觉得,这太特么的作了。
但看了《好先生》,我才发现,这尼玛不就是我当初想好的剧本么?编剧,我们来好好谈一谈版权问题!
《好先生》前四集,大篇幅都是孙红雷和江疏影失去心爱的人后,夜夜买醉,痛不欲生,恨不能把自己的生活毁成一坨螺旋式上升还会冒烟的黄色物质的惨烈现状。
孙红雷,米其林三星大厨,失去女朋友后天天买醉,以至于醉酒后一不小心烧掉了工作单位的后厨,祸不单行的是,他在火灾中还失去了味觉,从此诀别了辉煌的职业生涯。在失去爱人和事业的双重打击下,他不光增强了酒鬼的技能点,还新添了一门新手艺,成为了赌棍。分手三年,基本没睡过床,不是睡楼道,就是睡沙发,王思聪家里的狗都比他过得强。他的口头禅就是“要是死的是我该多好啊!”
江疏影,上海一枝花,肤白人美腿长,而且在普通住宅都要10万左右一平米的上海,坐拥数套别墅。算得上是顶级白富美。但男友跳楼后,她夜夜买醉,带不同的男人回家,通过毁自己,来遗忘痛苦,报复哥哥。甚至在醉酒后还打算跳楼寻死!
乍一看,这种剧情设定没毛病,但仔细一想,问题来了:导演和编剧,你们什么意思?你们是觉得,失去心爱的人了,就该活得特别惨,不断糟践自己,糟践家人,甚至必要的时候,应该去死一死是么?你们咋不去死一死呢?
其实吧,失恋后伤心买醉在所难免,一条狗走丢了都会哭好几天,别说一个人了。
毕竟曾经一起走过很多路,说不痛苦,那是假装强悍。
但失去心爱的人,就该穷尽所能毁掉自己的生活,或者去死吗?
很显然,这只是直男癌编剧才能想到的结果,这是失去一段感情后最差劲的处理方式。
因为现实生活中,你失恋后再难过、再痛苦,在黑暗中醉倒多少次,在被窝里流过多少泪,都只有你自己知道,任何人不可能感同身受。就算那个离你而去的人会为你现在的惨而伤心难过,也不可能完全体会你的痛苦,更不可能回头爱你。人人都想爱一个更好的人,而不是一个更惨的人。想让前任回心转意,最好的方式是变得更优秀,而不是变成流浪狗。
更何况,你又何必傻到,以毁坏自己的生活或生命为代价,去博得一个伤害过你的人的同情呢?很明显,这不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你的人生,没有人能替你去过,你过得惨,你就得承受这份惨。而失去得到,都是人生常态。我就特别佩服我一个朋友,他失恋后,往往就会拖着我们去喝一顿大酒,酩酊大醉,而后倒头就睡。醒来时,眼睛充满血丝,枕头上尽是泪水,但人却变得又生龙活虎了。
他是洒脱吗?并不是,而是他明白,什么才是重要的。握在手中的才是重要的,能得到的才是重要的,而那些失去的,都已不再重要,有伤藏在心里,但路还得用力走。更何况,你已经失去了人生中一件很重要的事,为什么还要因此,失去别的?
导演和编剧就是一文艺癌重度患者,毫不客气地说,他们的思路还停留在我十七八岁的阶段。
那时候我连女朋友都没有,就天天杞人忧天,假如女朋友离开我了怎么办?
怎么办呢?我一定要去一个没有她的城市,头发留到脚后跟,胡子留得能吊死自己,睡最脏的桥洞,喝最烈的烧酒,和不同女人性交,被不同的男人追打,总之有多颓废就要多颓废。
没错,就是一个翻版的李寻欢。
只有这样,有一天女朋友知道我这么惨,一定会心疼的满脸泪水心如刀割,而后回心转意拥我入怀。如果她不回心转意,我就去死,让她后悔遗憾心痛,一辈子不得安宁。
后来,我谈过几次恋爱,也分过几次手,却完全没按照这个套路出牌,因为我觉得,这太特么的作了。
但看了《好先生》,我才发现,这尼玛不就是我当初想好的剧本么?编剧,我们来好好谈一谈版权问题!
《好先生》前四集,大篇幅都是孙红雷和江疏影失去心爱的人后,夜夜买醉,痛不欲生,恨不能把自己的生活毁成一坨螺旋式上升还会冒烟的黄色物质的惨烈现状。
孙红雷,米其林三星大厨,失去女朋友后天天买醉,以至于醉酒后一不小心烧掉了工作单位的后厨,祸不单行的是,他在火灾中还失去了味觉,从此诀别了辉煌的职业生涯。在失去爱人和事业的双重打击下,他不光增强了酒鬼的技能点,还新添了一门新手艺,成为了赌棍。分手三年,基本没睡过床,不是睡楼道,就是睡沙发,王思聪家里的狗都比他过得强。他的口头禅就是“要是死的是我该多好啊!”
江疏影,上海一枝花,肤白人美腿长,而且在普通住宅都要10万左右一平米的上海,坐拥数套别墅。算得上是顶级白富美。但男友跳楼后,她夜夜买醉,带不同的男人回家,通过毁自己,来遗忘痛苦,报复哥哥。甚至在醉酒后还打算跳楼寻死!
乍一看,这种剧情设定没毛病,但仔细一想,问题来了:导演和编剧,你们什么意思?你们是觉得,失去心爱的人了,就该活得特别惨,不断糟践自己,糟践家人,甚至必要的时候,应该去死一死是么?你们咋不去死一死呢?
其实吧,失恋后伤心买醉在所难免,一条狗走丢了都会哭好几天,别说一个人了。
毕竟曾经一起走过很多路,说不痛苦,那是假装强悍。
但失去心爱的人,就该穷尽所能毁掉自己的生活,或者去死吗?
很显然,这只是直男癌编剧才能想到的结果,这是失去一段感情后最差劲的处理方式。
因为现实生活中,你失恋后再难过、再痛苦,在黑暗中醉倒多少次,在被窝里流过多少泪,都只有你自己知道,任何人不可能感同身受。就算那个离你而去的人会为你现在的惨而伤心难过,也不可能完全体会你的痛苦,更不可能回头爱你。人人都想爱一个更好的人,而不是一个更惨的人。想让前任回心转意,最好的方式是变得更优秀,而不是变成流浪狗。
更何况,你又何必傻到,以毁坏自己的生活或生命为代价,去博得一个伤害过你的人的同情呢?很明显,这不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你的人生,没有人能替你去过,你过得惨,你就得承受这份惨。而失去得到,都是人生常态。我就特别佩服我一个朋友,他失恋后,往往就会拖着我们去喝一顿大酒,酩酊大醉,而后倒头就睡。醒来时,眼睛充满血丝,枕头上尽是泪水,但人却变得又生龙活虎了。
他是洒脱吗?并不是,而是他明白,什么才是重要的。握在手中的才是重要的,能得到的才是重要的,而那些失去的,都已不再重要,有伤藏在心里,但路还得用力走。更何况,你已经失去了人生中一件很重要的事,为什么还要因此,失去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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