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声音4冠军张磊《南山南》演唱视频观看 涉及侵权或被原唱告上法庭
下午16:54,马頔再发长微博《咱们聊聊呗》,提到了《南山南》和“选秀综艺类”节目,间接证实了中午微博所指确实为张磊。在长微博发出后,马頔又很快发出一条微博,主要是劝道粉丝冷静克制,“维权不等于撕逼”。
长微博全文: 《咱们聊聊呗》
我从来没指责过个人,但可以不懂事,千万别不懂法。咱们来分析一下,别该谈权利的时候谈利益,该谈利益的时候谈人情,一个一个说。
1、第一次演唱《南山南》未得到授权,连起码的礼貌性招呼都没打一个,如果这次不是背后团队运作的话,那就是个人行为,已经构成侵权,当时朋友在录制现场,证实提到了原唱,只不过后期剪掉了,无伤大雅,至此,以免不必要的麻烦我还发了声明,言语间应该能看得出对他个人还有些维护。
2、第二次在节目演唱,公司之间达成授权协议,也都是事后我才知情,这次协议仅限于在比赛时演唱。这两次我都没做过任何抵触的表态,一是觉得没必要矫情,二是既然已有协议,那也算顺理成章。抗不抗旗,这话又出自谁口,不针对个人,只是抵触这种节目效果。
3、但节目收官后,以我知情为准,至少两次或以上,在不同场合以《南山南》为主要卖点进行商演及宣传,没打任何招呼,没有任何授权协议。以前自己livehouse巡演也翻唱过,基本都是同厂牌或同公司朋友的歌,全部打了招呼,期间极少未经授权的翻唱意识到问题后,也道了歉,承诺如要追究一律承担,并且此后再没在公共场合演唱过。
4、我不知道节目结束后演唱《南山南》是不是个人行为,也许签了公司卖身契,身不由己那都可以理解,就连摩登天空这种对旗下音乐人没太多限制的唱片公司有些做法我都看不惯,只是至今为止,不接受也不拒绝,这么一直默不作声是不是有点不太爷们儿了?
5、一直认为选秀类综艺节目对独立音乐是把双刃剑,好的地方是可以借由平台,让更多人去关注独立音乐这种不太大众的形式,毕竟比我们做音乐高级很多段位的人还大有人在,我跟他们比起来真的什么都不算,他们更值得被尊重,也希望他们被发现,不好的地方就是无不例外的总会招致大批片面的解读和跟风的追捧,难保不让音乐失去原本的意义。
6、嫉妒?想火?真谈不上,火了未必是好事儿,赞誉和非议都是共存的,有时候被非议刺中的更多,这一点深有体会,所以火不火这事最不想关注,甚至有点惧怕,唯恐躲之不及,结语良劝——心胸别太狭隘,还望好自为之。
看来娱乐圈不是这么好混的,必须步步为营啊,看吧,一不小心就来了一个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