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评价一般包括
教学评价一般包括对教学过程中教师、学生、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手段、教学环境、教学管理诸因素的评价,但主要是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和教师教学工作过程的评价。
教学评价的两个核心环节:对教师教学工作(教学设计、组织、实施等)的评价——教师教学评估(课堂、课外)、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 ——即考试与测验。 评价的方法主要有量化评价和质性评价。
教学评价的原则如下:
1、客观性原则:客观性是教学评价的基本要求。
2、发展性原则:教学评价应该着眼于学生的学习进步、动态发展,着眼于教师的教学改进和能力提高,以调动师生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
3、整体性原则:教学评价应该梳理全面的观点,从教学工作的整体出发,进行多方面的检查与评定,防止以偏概全,以局部代替整体。
4、指导性原则:是指在进行教学评价时,不能就事论事,而是要把评价指导结合起来,要对评价的结果进行认真分析,从不同角度找出因果关系,确认产生的原因,并通过及时具体的启发性的信息反馈,使被评价者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5、科学性原则:是指在进行教学评价时,要从教育学相统一的角度出发,以教学目标体系为依据,确定合理的统一的标准,认真编制、预试、修订评价工具;在此基础上。
使用先进的测量手段和统计方法,依据科学的评价程序和方法,对获得的各种数据进行严格的处理,而不是依靠经验和直觉进行主观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