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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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四条,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报警: (一)机动车无检验合格标志或者无保险标志的; (二)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福建科胜司法鉴定所
2022-07-11 广告
2022-07-11 广告
这种事情真的很难搞,如果你有行车记录仪的话,可能会好点。这种情况 应该算不上交通事故,但是没造成财产损失,孕妇也没有受伤。警察这样肯定是怕孕妇闹,你要是真的不想搭理,气愤的话,叫她去法院告去,一分钱都别支付,也不需要带去检查。。
交通事故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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