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算清缴是个人办还是单位办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可以个人办,也可以单位办。自己办可以线上办: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渠道自行办理年度汇算。可以线下办: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如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选择其中一处进行申报。如没有任职受雇单位,则向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如选择由单位代办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直接将相关资料提交单位即可,由单位在年度汇算期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个税年度汇算清缴不是必须要做的,以下这四种情况就可以不做:
1、符合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2、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情形;
4、自愿放弃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如选择由单位代办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直接将相关资料提交单位即可,由单位在年度汇算期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个税年度汇算清缴不是必须要做的,以下这四种情况就可以不做:
1、符合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2、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情形;
4、自愿放弃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3760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杭州雪花飘飘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济南夏日炎炎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济南夏日炎炎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