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在小区内受到歹徒的伤害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责任吗
法律主观:
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的维修范围与维修责任一般在双方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 一般而言,物业管理公司对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做姿、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包括房屋的外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上下水管道、共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共用天线、消防设施、绿地等承担维修责任。由于物业管理公司对共用部位和公共建筑等并没有所有权,因而对这些设备的维护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收取物业管理费。 一般情况下,业主应对其纯返绝所有的物业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室内的部位和设备,包括水、电、气等户内管线,设施和自用阳台,由业主负责维修。业主可以自行维护其自用部分和自用设备,也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但委托他人维修需支付相应费用。 参考法条:《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法律客观: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世升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