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两个相同国籍的外国人之间适用该外国的法律;不同国家的外国人之间适用唐朝的法律。
出处:《永徽律·名例律》
《永徽律》是中国历史上最早涉及国际私法概念的法典。
唐统治者在《永徽律名例律》中作了如下规定:“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来调整各种具有涉外因素的法律关系。而在欧洲,直到1756年《巴伐利亚法典》中才第一次有了成文的国际私法规定。
编纂法律
永徽三年(652年),编成《唐律疏议》,这是中国现存最完整、最古老的一部典型的封建法典。它全面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水平、风格和基本特征,成为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对后世及当时周边国家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相对来说,这一时期的执法状况宽平公正,犯罪率较低。史载,有一次,大理寺卿唐临向李治报告说:监狱中在押的犯人只有五十多个,其中只有两人需要判死刑。
意思是:两个相同国籍的外国人之间适用该外国的法律;不同国家的外国人之间适用唐朝的法律。
出处:《永徽律·名例律》
《永徽律》是中国历史上最早涉及国际私法概念的法典。
唐统治者在《永徽律名例律》中作了如下规定:“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来调整各种具有涉外因素的法律关系。而在欧洲,直到1756年《巴伐利亚法典》中才第一次有了成文的国际私法规定。
扩展资料:
《永徽律》是唐高宗永徽二年(公元651年)颁行的法典。永徽初,长孙无忌、李勋、于志宁等根据《贞观律》撰成,计12篇,500条。内容基本与《贞观律》相同。唐统治者为了确保法律适用的统一,使执法官吏懂得每一条文的精确含义,发挥法律的效能,永徽三年,又诏长孙无忌等人撰写《疏议》,对《永徽律》逐条逐句进行解释。
永徽四年撰成奏上,共30卷,附于律文之后,同时颁行,与律文具有同等效力。律与疏合在一起,称《永徽律疏》,后世称《唐律疏议》。是唐律发展到完备阶段的标志,也是宋、元、明、清、各代制定和解释法律的蓝本。对越南、日本等国的封建法律也有很大影响。是我国现存最早最完备的封建法典。
推荐于2016-02-18 · 知道合伙人教育行家
他在关于化外人犯法中施行的是两种法律原则:
1.同一国家侨民在中国犯罪,按其本国法律处断。施行属人原则。
2.不同过家侨民相犯或是唐朝人与外国人相犯的则按照唐律处刑,施行属地原则。
大致意思就是,两个相同国籍的外国人之间适用该外国的法律;不同国家的外国人之间适用唐朝的法律。
大致意思应该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