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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在政治经济学里给的定义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是由抽象劳动创造的,商品价值量的决定,应从三方面来理解:①商品价值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商品的价值量,不是由各个商品生产者生产商品所实际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所决定,否则,同种商品就不会有同一的价值量。商品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②形成商品价值量的劳动以简单劳动为尺度。复杂程度不同的劳动所生产的各种商品,其价值量的确定,是通过把一定量的复杂劳动换算为多倍的简单劳动来实现的。③商品价值量的决定与劳动生产率的变化相关。劳动生产率越高,一定时间内所生产的产品数量就越多,但所形成的价值总量却不变,从而平均到单位产品内的价值量就越少;反之,劳动生产率越低,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就越大。所以,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与生产该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成反比。
所以我觉得并不能只是单纯的认为价值=不变资本+可变资本+剩余价值,商品的价值的决定还是很复杂的。饿··有点绕,以上纯属个人看法啊··不一定对,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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