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手册如何办理?有什么要求?
1、可以到村委咨询是否列入扶贫范围,如果列入的话会有扶贫手册。
2、到镇政府或者县(区)扶贫办查询贫困户信息是否有自己的记录,如果有的话也会有扶贫手册。
3、大学生刚入学的时候会有扶贫手册办理的情况,需要村委会出具家庭困难的证明并盖章,再到县扶贫办盖章。
扩展资料
1、《扶贫手册》由周县级扶贫部门统一印制发放,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填写,并根据帮扶进度及时更新
2、《扶贫手册》包括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等六个方面内容。
3、《扶贫手册》能清晰反映贫困户家庭情况、家庭成员、帮扶责任人的情况,体现帮扶措施与帮扶成效。正确规范填写扶贫手册是对结对帮扶干部的基本要求。
4、《扶贫手册》主要内容:贫困户基本情况和2016年度至2020年度家庭扶贫基本信息情况,用于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
5、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
申请扶贫手册需要的条件:因病、因残、因学、因灾、缺劳力、缺资金、缺技术、缺土地、缺水、交通条件落后、自身发展动力不足等主要致贫原因。
具体如下:
1、因病,注明患者姓名和病种,年均医疗费用,如信息系统中家庭成员全部健康,主要致贫原因则不能选择因病。如张三户主要致贫原因填写为:因病:张三患心脏病,年均医药费用5000元。
2、因残,注明残疾人姓名、残疾类型及等级,如家庭成员均没有办理残疾证,主要致贫原因不能选择因残。如李四户主要致贫原因填写为:因残:李四肢体残疾二级。
3、因学,主要是指大中专、本科及研究生等非九年义务教育。注明学生姓名、就读学校,年支出费用,如家庭成员均为非在校生及只有九年义务教育学生,则主要致贫原因不能选择因学。如王五户主要致贫原因填写为:因学:王小五就读于安徽大学,年花费约1.5万元。
4、因灾,何时受何灾害,损失情况。如:2016年6月遭受洪涝灾害,房屋倒塌。
5、缺劳力,应详细叙述缺劳动力的具体情况,注明缺劳力的原因。如:张三年龄偏大,身体不好,劳动能力低下。
6、缺资金,缺少哪方面的资金(如遇缺乏进行产业发展启动资金、且符合授信标准的贫困户,帮扶措施中应为其协调办理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如:该户养殖土鸡,资金不足。
7、缺技术,缺什么样的技术(帮扶措施中应对其进行相关技术培训或联系相关部门进行上门技术指导等)。如:该户缺少养鱼、养鸡、种水稻等技术。
8、缺土地:一般指没有耕地的贫困户。
9、缺水:一般指缺乏安全的饮用水或农田灌溉用水。
10、交通条件落后:一般指地处深山区交通不便的贫困户。我县基本上没有此类情况。
11、自身发展动力不足:一般指有劳动能力但缺乏脱贫致富意愿的贫困户。
扩展资料:
填写《扶贫手册》常见错误:
(一)填写不齐全:
1、存在空白栏,如:联系电话未填;户主照片未贴;家庭成员身份证号码及劳动能力未填;帮扶责任人信息填写不齐全,如只填姓名和单位,不填联系电话。
2、存在漏填项,如已实施的帮扶措施;已享受的帮扶成效。
(二)填写不规范:
1、“主要致贫原因”栏,只笼统填写“因病”或“缺技术”,不具体;“单位隶属关系”,填写成帮扶单位名称;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的时间,填写只有年度没有具体月份。
(三)填写不准确:
1、帮扶单位认定不准确,如:教育扶贫措施,帮扶单位应该是“县教育局”;危房改造项目,帮扶单位应该是“县住建局” ;
2、前后不一致,存在逻辑错误,如:前面“家庭人口”4人,后面“家庭成员”只填了三个人信息;
3、帮扶措施没有针对致贫原因制定,如:有的贫困户填写致贫原因是因病,但帮扶措施中没有健康脱贫的相关措施;有的贫困户填写致贫原因是因学,但帮扶措施中没有教育扶贫的相关措施。
(四)填写不及时:
1、贫困户家庭人员状况发生了变化;帮扶责任人发生了更换;致贫原因发生了改变,但《扶贫手册》相关内容填写未及时更新。
参考资料来源:寿县人民政府-《扶贫手册》填写指南
大学生刚入学的时候会有扶贫手册办理的情况。
可以到村委咨询是否列入扶贫范围,如果列入的话会有扶贫手册。
到镇政府或者县(区)扶贫办查询贫困户信息是否有自己的记录,如果有的话也会有扶贫手册。
需要村委会出具家庭困难的证明并盖章,再到县扶贫办盖章。
延展回答:
《扶贫手册》由国务院扶贫办统一监制,各县负责制发,贫困户、村委会各执一册。
《扶贫手册》包括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等六个方面内容。
《扶贫手册》主要内容:
贫困户基本情况和2016年度至2020年度家庭扶贫基本信息情况,用于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
采取规模控制的原则:
各省将贫困人口识别规模逐级分解到行政村。
贫困户识别要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
以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各省)在确保完成国家农村扶贫标准识别任务的基础上,可结合本地实际,按本省标准开展贫困户识别工作,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