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贷怎么转公积金贷款?有几种方式
商业贷转公积金贷,具体有以下三种方式:
【1】 借款人先将贷款银行的贷款额结清,抵押房产会撤销商业银行的抵押,重新办理抵押手续后,公积金中心将会把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放款至借款人的存款账户,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必须先自筹资金将银行贷款结清;
【2】 借款人先缴纳一定的保证金,用本人或者其他直系亲属的其他房产做抵押,公积金中心可放款给借款人,借款人结清原贷款后,将退还保证金;
【3】 由第三方担保公司垫款给借款人还款原贷款额,客户资信缴纳垫款费用和保证金,担保人为其提供阶段性的担保,担保生效后公积金中心会放款至借款人账户,随后担保公司退还保证金给借款人。
以上为商业贷转公积金贷的三种方式,但是还必须看是否符合转贷条件,具体如下:
【1】 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费状态,且正常缴纳一年以上
【2】 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
【3】 原商业贷款未结清且贷款的银行同意提前还款;
【4】 所购的房产已经取得房产所在地的房屋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
【5】 商业贷款的正常还款期限必须超过一年,没有不良的信用记录。
以上为商业贷转公积金贷的要求及方式,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即可申请转贷,减轻借款压力。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简称“商转公”)是一项旨在减轻购房者还贷压力的政策。根据各地政策的不同,办理流程和条件也有所差异。以下是一般情况下商转公的主要方式和步骤:
1、先还后贷方式:申请人需要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然后申请公积金贷款。这种方式适用于所有商转公贷款业务。
2、顺位抵押方式:申请人在未结清原商业贷款的情况下,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增加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为第二顺位抵押权人,办理顺位抵押登记。
办理商转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人须为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或其配偶,且为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权利人。
申请人需要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申请人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原商业贷款未结清且近两年内无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逾期记录。
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且无其他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
已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可将原商业贷款提前结清。
办理流程通常包括:
向原商业贷款银行申请提前结清贷款并出具剩余本金证明。
2.携带相关材料至公积金中心或指定银行办理商转公申请。
3.按照公积金中心的审核结果,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本息,注销原商业贷款抵押登记。
4.办理顺位抵押登记手续(如适用)。
5.公积金中心放款,贷款资金发放至原商业贷款银行指定账户,用于结清原商业贷款。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城市的公积金中心可能会有不同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获取详细信息。同时,申请人可以通过查询个人征信数据,了解个人信用情况,这对于商转公的申请也是非常重要的。在办理过程中,如果遇到任何问题,可以拨打公积金中心的热线电话进行咨询。
在某些城市,如青岛,还推出了“商转组合”贷款业务,允许职工将原商业贷款的一部分转为公积金贷款,形成组合贷款,无需自筹资金偿还原商业贷款余额与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差额部分,这为申请人提供了更多的便利。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和办理流程可能会随时间变化,建议以当地公积金中心的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