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携带者能从事什么样的工作

 我来答
清静还痛快丶国宝01
2022-12-29 · TA获得超过2815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1.4万
采纳率:99%
帮助的人:249万
展开全部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等单位

  辽宁日报讯 记者朱勤报道 为进一步强化对我省医疗机构开展入学体检、就业体检和健康体检的管理,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享有入学(含入幼儿园、托儿所)、就业等平等权利,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违规开展入学体检、就业体检和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8月5日,省卫生厅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024-23388057,受理公民对有关事宜的投诉举报。

  据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但现实情况是,目前仍有不少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在入学体检、就业体检时违规进行乙肝病毒血清学项目检查,并把检查结果作为入学、录用的条件;一些地方行政机关监督检查不到位,违法追究不落实,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受限制现象仍时有发生。

  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强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在入学体检、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确需在入学体检、就业体检时检测乙肝项目的,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向卫生部门提出研究报告和书面申请,经卫生部门核准后方可开展相关检测;经核准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由卫生部门向社会公布;军队、武警、公安特警的体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